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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步行街停车场暨农贸市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09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衡东县步行街停车场暨农贸市场改造项目已由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招【2018】31号文批准建

 

1、招标条件

衡东县步行街停车场暨农贸市场改造项目已由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招【20183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衡东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东县步行街停车场暨农贸市场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衡东县

2.3 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8082.5平方米,农贸市场改造面积3976.49平方米;峥嵘路油化面积2700平方米,内部道路油化面积6500平方米;生态停车场面积1860平方米;人行道铺装面积3150平方米;生态停车位91个;路面机动车停车位34个;路面非机动车停车位216个;绿化工程面积714平方米;消防水池面积258.65平方米(地下一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有市场装修改造、新建消防水池、新建停车位、周边道路沥青混凝土硬化、透水砖铺贴、成品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雨水管及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概算总投资1618万元

2.4 工期要求:为18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改造工程及附属设施(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0182月至20187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4)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安全员有安全考核合格证。

(5)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文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其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一年内不得参加衡东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

3.7潜在投标人有认定围标、串标不良行为记录的,从认定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衡东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从其它账户转账或以现金方式交纳无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投标人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89  日至2018813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东县建筑管理站。电话:0734-515296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东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    话:18974780923

 

 

招标代理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祝融路8号沐淋美郡28栋8-9层

联 系 人:吴玮、黄卫

联系电话:18075894810、15273476849  

    真: 0734-8272188

     

备案单位:衡东县建筑管理站

电话:0734-515296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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