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草堂基地污水处理厂洒水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高新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高新区草堂基地污水处理厂洒水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高新区草堂基地污水处理厂洒水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8-SN-QC-FW-0693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高新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区天谷八路100号
联系方式:029-8730593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室
联系电话:029-88364979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洒水车租赁(带司机一名)
项目用途:用于厂内餐厅、办公楼、浴室等生活用水的正常拉运及厂内道路冲洗、绿化浇灌、扬尘治理等工作。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人民币40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本项目所指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合法注册的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3)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
(5)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9日至2018年8月16日,上午8:30至12:30,下午13:30至 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套,售后不退,文件不邮购。
九、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8月24日下午14:00整
2.磋商时间:2018年8月24日下午14:00整
3.磋商开标地点: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5第四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毓菲李杨
联系方式:029-88364979-872 传真:029-88364979-88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
账号:102846245822
十一、本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