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燃油锅炉实施电能替代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投标并递交密封标书。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燃油锅炉实施电能替代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
2.3 计划工期:甲方正式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
3.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燃油锅炉实施电能替代改造工程,详见技术规格书。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3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所有愿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均应于2018年08月10日至2018年08月17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除外)9:00-11:00或13:30-16:30(北京时间)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CNEIC)804室(详细信息参见本招标公告第9项),并支付每个招标文件包的不返还费用后获得招标文件。如果需要邮寄,每个招标文件包需增加50元人民币邮资。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应该通过电汇的方式(T/T)向招标代理机构的银行账号(如下表所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或到招标代理机构的财务部门支付现金。只有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确认收款后,投标人才能获得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先行提供本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主要业绩及其它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纸质或电子文件均可。投标报名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注:采用汇款方式获取文件的,汇款附言请证明如下信息:
1.联系人:邓文;
2.招标编号:JNPC2018CNEIC2D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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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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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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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总行营业部 |
778350034992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31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3层开标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上发布;招投标程序将在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在线注册和在线报名工作。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街道核电
南路9000号 地 址:北京西城区华远街9号
邮 编:222042 邮 编:100032
联 系 人:汪君 联 系 人:邓文
电 话:0518-82207979 电 话:010-66297181
电子邮件:wangjun08@cnnp.com.cn 电子邮件:dengw@mails.cneic.com.cn
开户银行:银行核电站支行 开户银行: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 号:4845 5820 9199 账 号:778350034992
附件下载:2-技术规格书.rar
附件下载:报名流程.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