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双江口水电站大坝工程水泥采购项目公开询比价书
询价单编号: POWERCHINA-0107-18459
各潜在投标人:
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双江口水电站大坝工程项目经理部计划采购一批水泥,用于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双江口水电站大坝工程,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双江口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金川县境内,是大渡河流域水电梯级开发的上游控制性水库工程,上距马尔康市区约46km(现有公路距离,下同),下距金川县城约45km。
坝址位于大渡河上源河流足木足河与绰斯甲河汇合口以下约2km处,控制流域面积约39330km2,多年平均流量502m3/s。电站的开发任务主要为发电,采用坝式开发,水库正常蓄水位2500m,总库容28.97亿m3,调节库容19.17亿m3。电站装机容量2000MW,多年平均发电量77.07亿kW•h。
工程区地震烈度为Ⅶ度。坝址区两岸山体雄厚,河谷深切,谷坡陡峻,呈略不对称的峡谷状“V”型谷;出露地层岩性主要为燕山早期木足渡似斑状黑云钾长花岗岩和晚期可尔因二云二长花岗岩。河床覆盖层一般厚48m~57m,最大厚度达67.8m,分3层,由下至上分别为漂卵砾石层、(砂)卵砾石层、漂卵砾石层。
交货地点位于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白湾乡双江口水电站水电七局仓库,特别提示:水泥运输必须使用工程辖区内的运输车辆。
1.2采购内容:水泥(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计划交货期 | 备注 |
1 | 散装水泥 | P.O42.5 | 吨 | 3500.00 | 2018年8月 | |
2 | 袋装水泥 | P.O42.5 | 吨 | 1500.00 | ||
合计 | 5000.00 |
说明: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本次报价包含运输费、普通增值税发票税金。
3)本次采购单价采用浮动单价,调价必须经买方核实同意后方可随水泥生产厂书面调价函调价,调整公式如下:水泥结算单价=合同水泥销售单价+【生产厂家调价值】。货物要求分批次到货,需用时间为2018年8月25日-2018年10月30日,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4)产品必须满足GB175-2007相关质量要求。
5)拉法基水泥、洋房水泥品牌水泥已做配合比试验。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采购设备材料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
2)生产能力要求:不做生产能力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不做资金要求。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产品应附带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需提供同类产品近3年内在大中型工程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一家同类投标材料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7)其它要求:无。
3、验收方式:
3.1在交货前,卖方应按合同要求对设备物资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设备物资符合规定的检验证书,此证书将作为付款和运营交接的初步证据,但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定论。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3.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交货地点或设备物资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进行,买方或其代表有权参加在交货之前对设备物资的检验与测试,卖方应免费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
4、合同结算
4.1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按照“专用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凭据向买方结算货款。
4.2买方收到卖方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按照“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向卖方支付价款。
5、支付和质保期
5.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普通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
5.1.1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510000201827469M
注册地址:成都市郫县郫筒镇北大街成灌东路349号
注册电话:028-83371373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银行账户:51001426208050855475
5.2买方收到卖方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
5.2.1买方收到卖方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货款支付原则上在次月支付70%,若因工程建设方资金紧张导致买方支付困难时,卖方应给予一定的支持,但不得收取买方所欠款项的利息。
5.3到达交货地点后,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6、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7、询价文件的获取、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7.1、凡满足本询价书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18年08月17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机构联系电话:028-87912118)。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7)。
7.2、本次询价报名截止期为2018年08月21日16:00点,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报名。非合格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完成资格审查,否则采购人不予审核。
7.3、报价保证金:无
7.4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后,2018年08月21日16:00点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7.4.1询价文件应以扫描件形式(文件类型应为:.pdf,.jpg,.doc)进行递交,递交方式为:在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上传,多个文件需对提交文件进行合并,合并文件类型应为:.doc,.pdf格式。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7.5递交文件应包括:
7.5.1物资报价表;
7.5.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5.3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7.6若报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7.6.1所代理厂家的授权委托书(符合报价人资格要求)或经销商授权。
所有提交的报价函及文件必须由经授权报价人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7.7监督机构: 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分局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28-87912111。
7.8最终成交结果由采购人负责公布。
7.9询价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人: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双江口水电站大坝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白湾乡双江口水电站石广东村2#营地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王先生(商务) 蔡先生(技术)
联系电话:028-87912118、17783497185
9、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9.1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9.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9.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9.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相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9.5若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询价工作小组有权否定全部报价。
10、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11、履约保证金
11.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缴纳履约保证金:
11.1.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无。
11.1.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
现金:银行电汇形式。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11.2中标人不能按11.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2、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订立书面合同。
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询价通知格式。
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双江口水电站大坝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8年0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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