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曹妃甸工业区化学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一步生化池、二沉池及其他设备工程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项目核字【2017】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唐山曹妃甸永泰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30%、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唐山曹妃甸永泰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曹妃甸工业区。
2.2 建设规模:生化池及二沉池土建(不含桩基)及设备与电仪供货、安装、工艺调试;曝气生物滤内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脱水机房石灰投加系统供货、安装、调试;二套离子除臭设备(包含木桩基础施工)及收集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
3.质量标准:
3.1土建工程质量合格;
3.2设备安装质量合格;
3.3工艺符合;生化池及二沉池运行水量在不大于5000 m3/d时,二沉池出水口取样水质达到COD≤80mg/L,氨氮≤5mg/L,,TN≤15mg/L,SS≤20mg/L要求;离子除臭尾气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3.4 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3.5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评标时未被列入信息中心“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工业区三加正圆大厦406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唐山曹妃甸永泰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曹妃甸工业区
联 系 人:刘程程
电 话:0315-88255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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