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城区景观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海东市发展改革和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17]77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东市乐都区林业局,现委托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乐都区城区景观提升项目一期工程
(2)招标编号:永道青海公招(工程)2018-043
(3)项目总投资:2860万元
(4)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5)项目地点:乐都区城区
(6)计划工期:2018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共计365日历天
(7)招标内容:项目位于乐都区城区,主要有城区中心广场及街道景观改造工程,绿化种植工程、照明工程、管理服务设施、环卫设施、城市绿化灌木补植补栽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营业执照需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具有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3)需提供近一年(2016年或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4)经信用(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三标段:
(1)二标段施工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三标段施工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各标段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
(3)外省企业需提交进青备案手续;
(4)需提供近三年(2015-2017)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5)经信用(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4、报名条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20日,每日上午9:00到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30到17:30(节假日除外),在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注:以上证件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5日上午9: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海省平安县平安大道206号住建局6楼)
6、开标时间:2018年9月5日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海省平安县平安大道206号住建局6楼)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经济信息网》、《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东市乐都区林业局
联系地址: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西门路12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972-8621342
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
联 系 人: 霍女士
联系电话:0971-8114409
监督单位:海东市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972-8622345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