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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焦事业部3号高炉出铁场除尘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13     浏览:0    
核心提示:铁焦事业部3号高炉出铁场除尘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

 

铁焦事业部3号高炉出铁场除尘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铁焦事业部3号高炉出铁场除尘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六盘水钟山区首钢水钢厂区。
2.2项目名称:铁焦事业部3号高炉出铁场除尘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3 建设内容:改造现有出铁口的顶吸罩、在铁口及主沟区设置钢结构整体式封闭罩,保留现有侧吸罩、对侧吸罩进行清渣疏通;原有布袋除尘器布袋、袋笼整体更换;新建一套除尘器系统,管道、风机电机、电气控制系统、高压变频器、输灰系统、烟囱、电气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及配套公辅设施等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建成后粉尘浓度排放≤10mg/Nm3,岗位粉尘浓度≤8mg/Nm3。
2.4 招标范围:原有布袋除尘器布袋、袋笼整体更换;新建一套除尘器系统,管道设计、风机电机、电气控制系统、输灰系统、烟囱、电气系统、高压变频器、在线监测系统及配套公辅设施等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
(1)管网系统:吸尘罩及密封、管路、支架、阀门等。
(2)原有布袋除尘器布袋、袋笼整体更换;壳体及内部漏风处理,顶部设置折叠式活动雨棚;新建布袋除尘器:钢支架、壳体、灰斗、上箱体、喷吹装置、压缩空气系统、布袋、笼骨、脉冲阀、电仪系统、电缆桥架,除尘器顶部设置折叠式活动雨棚;
(3)输灰系统:插板阀、星形卸料器、刮板机、输灰控制柜、贮灰仓、加湿机等;
(4)引风机电机组:引风机、电动机、进出口膨胀节、消声器、电动执行器、烟囱、高压控制柜、高压变频器、电缆桥架等;
(5)外围配套公辅设施:本项目外围配套公辅设施主要包括给排水管网、供电设施、供气设施(业主方指定接点,由投标方负责实施)。
(6)新增一套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7)-3.0米(含-3.0米)以上土建施工(含设备基础),-3.0米以下地基处理由投标方负责设计及施工。工程设计中建(构)筑物的施工费用是以各阶设计地坪标高-3.00米为界(设计工艺、结构要求设计超过-3.00米的部分除外)。设计地坪标高-3.00米以上(含-3.00米)由投标人负责,其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设计地坪标高-3.00米以下(不含-3.00米),除孔桩和地基因地质原因导致的特殊处理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外,其余均由承包人承担,其费用纳入建设报价中。建(构)筑物及设备基础、管线、沟槽等因工艺、结构要求设计超过-3.00米的,-3.00米以下部分工程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列入投标报价,实施由投标人负责。孔桩和地基处理属于总承包范围,由承包人组织实施,其费用由招标人承担。由招标人承担费用的工程按《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投标人需结合企业自身能力在投标书中须作出相应优惠承诺和材料预算价格。
(8)除尘器区域地面硬化。
(9竣工环保专项验收监测由投标方委托且水钢认可的有资质第三方监测,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10)特种设备检验由投标方负责,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11)其他相关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如安全、消防等辅助设施。
(12)因工程建设施工对原有设施、设备(如:厂区道路、绿化带等)造成损坏,承包方负责恢复。
(13)动力介质接点位置(由投标方负责实施)
本项目所需动力介质主要有水、电及仪表压缩空气。
仪表及设备压缩空气来源:由原有除尘器空压风管供给。
生产用水:就近位置循环水管网供给,并返回回水管网。
电源:高、低压电源从软水变电所引出。
其中:
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含安全、消防专篇编制)及投资概算编制,方案评审,施工图设计、审图,并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环保及政府部门评审,项目验收,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施工阶段:含经招标人及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的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等所示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有关部门的竣工验收、移交工作,环保验收合格,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2.4绝对工期:120日历天。
2.5 投资: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资产、五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应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最近六个月由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3.3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4)联合体投标应满足:
设计单位:具备有效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8月13日至 2018 年8月17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 9 时至12 时,下午14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业务二部(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滩坝路迈德国际A2栋15楼)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携带的资料:携带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8 年9月3日 10 时0分。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滩坝路迈德国际A2栋15楼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电力招标采购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 人: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址:贵州六盘水钟山区冶金北路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滩坝路
                                                 腾祥迈德国际A2栋15楼
联系 人:田茂常                                联 系 人:肖 峰
    话:0858-8922047                              话:0851-86857366
                                                    电子邮件:32045272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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