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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江垭镇棚户区综合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14     浏览:1    
核心提示:慈利县江垭镇棚户区综合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慈利县江垭镇棚户区综合基础

慈利县江垭镇棚户区综合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利县江垭镇棚户区综合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已由慈利县发展和改革局慈发改投资[2017]327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慈利县江垭镇,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慈利县江垭镇棚户区综合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慈利县江垭镇江垭加油站和温泉大门往赵家岗方向

2.3  规模:主要建设内容:(1)道路:500m长,20m宽,其中原有9m宽车行道每侧加宽2.5m,人行道k0+000-k0+240为单侧改造,其余为双侧;(2)雨污水管网:聚乙烯塑钢缠绕管DN225 55m、DN300 1004m、DN600 979m及检查井、雨水口等;(3)路灯及停车场工程等。

该项目财政审定招标控制价为7229342.00元。

2.4  工期要求:240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包括(1)道路:500m长,20m宽,其中原有9m宽车行道每侧加宽2.5m,人行道k0+000-k0+240为单侧改造,其余为双侧;(2)雨污水管网:聚乙烯塑钢缠绕管DN225 55m、DN300 1004m、DN600 979m及检查井、雨水口等;(3)路灯及停车场工程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依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均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提供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http://www.court.gov.cn/)查询为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整,投标人可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也可采取提供银行保函方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的,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提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14日至2018年08月20日17:30分止在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套。

6.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165495818@qq.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澄清答疑采用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答疑(补充通知)”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09月03日9时00分,地点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定区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正对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慈利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4-3389689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本项目严禁资质挂靠,投标人中标后关键岗位人员非重病、死亡、业主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等特殊情况外不能变更,不能按其投标文件承诺人员到岗履职的,视为资质挂靠,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双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非特殊情况,关键岗位人员每周必须不少于四天在岗,如发现不在岗一次,提出警告,累计发现两次,扣除10%履约保证金,累计发现三次,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解除双方合同。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慈利县江垭镇

联系人:兰先生

联系电话:150744955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慈利县建筑设计院员工宿舍楼1单元3楼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7307445345

邮    箱:1654958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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