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旧京赞线(北环路-S232省道)道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旧京赞线(北环路-S232省道)道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LSX-180801-04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灵寿县旧京赞线(北环路-S232省道)道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工程地点:灵寿县旧京赞线(北环路-S232省道)。
2.3资金来源: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2.4建设规模:灵寿县旧京赞线(北环路-S232省道)道路长度约1457.43m,主要包括建设道路工程、雨水管线工程以及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智能交通信号灯、景观绿化等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2.5总投资:1846.55万元。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灵寿县旧京赞线(北环路-S232省道)道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最终结果以开标前五日内查询为准。
3.2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截图。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www.hebgc.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8月14日09:00至2018年8月20日16:00。
4.3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500元/份,由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交纳至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9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灵寿县
联系人:鲁华茹
电话:0311-82960572
代理机构:河北博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36号中远商务广场2号楼1301室
联系人:张琦琦
电话:0311-89849568
h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