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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第一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14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安化县第一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安化县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化县第一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安化县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安化县多凌华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化县多凌华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安化县第一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工程地点:安化县城南区辰溪东路东侧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估算暂定为11000万元,项目规划总用地240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951平方米,办学规模为小学18个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食堂、体育场等。

2.4计划服务期:总服务期暂定 贰年 ,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工程勘察完成满足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设计服务:完成项目建设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初设计深度)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

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1.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

2.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

3.协助业主方提出后续EPC施工图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后续EPC施工图设计、组织后续EPC施工图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4.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5.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后续EPC总承包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6.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7.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

8.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办理工程EPC招标申请事项,依法组织招标,负责与政府招标管理部门进行协调。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本服务合同禁止转,中标人可分包招标代理的服务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4)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1.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1.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1.5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证或建筑专业高级职称

拟任项目技术总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证或建筑专业高级职称 

拟任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 壹级注册建筑师证或建筑专业高级职称。

拟任造价负责人具有土建工程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拟任监理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不得有任何在监项目。

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必须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5月至2018年7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1.6财务要求:

提供上年度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7业绩要求:

提供:  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项工程投资0.8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公共建筑类的勘察设计或监理或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 设计或监理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 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投标人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供2018年5月至由2018年7月投标单位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88    14日至2018820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时执以下资料原件到安化县东坪镇新开景园五栋一楼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登记,招标文件售价400/套,报名时递交。

1)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各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各方)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壹级注册建筑师证或建筑专业高级职称

4)拟任项目负责人2018年5月至由2018年7月投标单位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5)湖南省外企业的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的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提供盖本单位公章的“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承诺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唯一法定名称的红色原始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复印件加盖所有成员单位公章),冠以法定名称以外的其他印章一律不予受理。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元整(¥ 60000.00 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账户:

户    名: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帐    号:84318999910100031001063

5.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 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5.5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准。

5.6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914 10  00 分,地点为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市场大楼,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项目监管部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化县多凌华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安化县南区  

联 系 人:   陈跃明    

电    话: 137867769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楼

联 系 人:      刘松柏     

电    话:    13907376655  

QQ 邮 箱: 5443077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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