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灵寿县旧京赞线(北环路-S232省道)道路改造工程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LSX-180801-04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灵寿县旧京赞线(北环路-S232省道)道路改造工程监理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灵寿县旧京赞线(北环路-S232省道)道路改造工程监理。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监理工作移交止。
2.6质量标准:合格
2.7项目总投资:1846.5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3.2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4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最终结果以开标前五日内查询为准。
3.5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8月14日09:00至2018年8月20日16:00。
注意:各潜在投标人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www.hebgc.com)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按无效处理。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3招标文件编制费:招标文件500元/份,由投标人在开标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6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地点为: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灵寿县
联系人:鲁华茹
电话:0311-82960572
代理机构:河北博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36号中远商务广场2号楼1301室
联系人:张琦琦
电话:0311-89849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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