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黄兴南路有机更新项目一段步行街提质改造(南门口-司门口)项目监理已经由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天发改【2017】349号文、天发改【2018】27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为区财政,招标人为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黄兴南路有机更新项目一段步行街提质改造(南门口-司门口)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黄兴南路有机更新项目一段步行街提质改造(南门口-司门口)项目监理;
2.2 工程概况:本项目拟对黄兴南路商业步行街的外街景观进行整体提质改造,改造长度约84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建筑部分:对外街没有骑楼的商铺外立面招牌进行统一提质、四处地铁出入口及通风口外立面采用钢结构及防腐木重新装饰、拆除违章建筑;②景观部分:在十处节点位置增设艺术雕塑及照明系统、绿化整体提质、修葺现有喷泉、新增旱地喷泉;③其他部分:增设休闲座椅、垃圾桶及其他配套设施、排水管道疏通、现有破损地面修复等。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工程造价:总投资估算约2300万元;
2.5 资金来源:区财政;
2.6 招标范围:包括黄兴南路有机更新项目一段步行街提质改造(南门口-司门口)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建设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2.7拟达到的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监理服务期: 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近四年内(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48个月内为有效)必须承担过 / 个及以上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 监理类似业绩(本项目不需提供企业入围工程监理业绩);
3.4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除外)。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3.5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最多只有一个在监项目(不包括本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如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有一个在监项目,则在建设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本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6 本省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应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7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8 投标人是湖南省内企业的,拟任监理员应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其拟任的监理员须持有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3.9 以上注册证书注明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注册专业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均应在有效期内;
3.10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11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14 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招标工程必须同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资料(或监理业务手册)原件,非招标工程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资料(或监理业务手册)原件,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或监理业务手册)上建设单位签署的竣工日期为准;
3.1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数量在10家(不含10家)以上时,在开标会现场对投标人进行身份验证后,从验证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0家入围,并退还未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数量在10家(含10家)以下时,全部入围。
入围单位由评标委员会参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湘建建[2013]283号)中的“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5.2 递交方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收款单位:湖南同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星沙支行
帐 号:7319 0404 6810 601
5.3 缴纳时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8年 8 月23 日17:00前(含)缴纳到帐,以银行到账为准。
5.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和标段(黄兴南路有机更新项目一段步行街提质改造(南门口-司门口)项目监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和标段等信息,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5 未按第1、2、3条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报名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凭以下资料报名:
6.1 介绍信;
6.2 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6.3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开户许可证、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和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6.4黄兴南路有机更新项目一段步行街提质改造(南门口-司门口)项目监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6.5 报名时间:2018年8 月 16 日至2018 年 8月22 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6.6 报名地点:湖南同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马栏山东之源酒店后栋))。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8月 28 日下午14:30整(北京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政府办公大楼2楼南栋东头2232会议室。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招标代理:湖南同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联 系 人:钟先生 黄女士
4、联系电话:18692211621 13637403536
10.行政监管部门:
长沙市天心区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31-85899614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自行打印本项目报名登记表(见下附件),将所有信息(包括联系方式、邮箱等)打印后填写明晰一并携带至指定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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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兴南路有机更新项目一段步行街提质改造(南门口-司门口) 项目监理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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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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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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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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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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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使用资质及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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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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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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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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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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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工程业绩 |
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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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单位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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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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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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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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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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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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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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