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荔湾局低压集抄终端信号接收装置修理(三次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受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人)委托,就2018年荔湾局低压集抄终端信号接收装置修理(三次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详细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段预算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1
2018年荔湾局低压集抄终端信号接收装置修理施工
38.957227
38.957227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段预算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1
2018年荔湾局低压集抄终端信号接收装置修理施工
38.957227
38.957227
采购范围:暂定对荔湾局辖区内150个无信号/信号弱终端进行信号接收装置施工,加强信号,提升终端在线率,因荔湾局辖区内旧低压集抄终端型号较多,无法加装新型中继器,需勘察施工现场、测试现场信号情况、安装延长天线、加装中继器、加装以太网线,确保终端上线,材料数量无法预估,故所有材料乙供。项目最终以实际核定工程量进行结算。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3
提供银行商业信用证明及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连续两年的财务状况证明。
4
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从2015年01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当天,完成过同类的营销维修或营销工程施工类项目业绩大于100万。证明业绩所提交的合同文件,金额部分不可有涂抹、修改痕迹。
5
非联合体投标。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没有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7
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专用章需有效授权。
8
投标文件封面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的;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
投标文件(如报价文件等资料)没有出现缺漏项。
1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没有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11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12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3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废标条件的。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3
提供银行商业信用证明及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连续两年的财务状况证明。
4
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从2015年01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当天,完成过同类的营销维修或营销工程施工类项目业绩大于100万。证明业绩所提交的合同文件,金额部分不可有涂抹、修改痕迹。
5
非联合体投标。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没有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7
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专用章需有效授权。
8
投标文件封面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的;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
投标文件(如报价文件等资料)没有出现缺漏项。
1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没有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11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12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3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废标条件的。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3
提供银行商业信用证明及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连续两年的财务状况证明。
4
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从2015年01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当天,完成过同类的营销维修或营销工程施工类项目业绩大于100万。证明业绩所提交的合同文件,金额部分不可有涂抹、修改痕迹。
5
非联合体投标。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没有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7
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专用章需有效授权。
8
投标文件封面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的;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
投标文件(如报价文件等资料)没有出现缺漏项。
1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没有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11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12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3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废标条件的。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3
提供银行商业信用证明及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连续两年的财务状况证明。
4
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从2015年01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当天,完成过同类的营销维修或营销工程施工类项目业绩大于100万。证明业绩所提交的合同文件,金额部分不可有涂抹、修改痕迹。
5
非联合体投标。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没有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7
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专用章需有效授权。
8
投标文件封面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的;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
投标文件(如报价文件等资料)没有出现缺漏项。
1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没有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11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12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3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废标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