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东发改投资【2018】39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民和县川垣南路吉祥苑小区;
2.2建设规模:新建区外道路4000平方米,其中,主路长505米,宽6米,次道长250米,宽4米。给水管网1900米,污水管网1100米,雨水管网1300米,供电线路640米,安装室外监控系统2套,摄像机11合,路灯52盏,绿化13450平方米。主要建设道路、给(排)水、供电、监控系统、绿化、路灯等工程;
2.3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
2.5招标编号:0773-1840GNQHGCGK2523;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省外企业提供完整的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的获取方式自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8月2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后,持单位介绍信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4层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费另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17日10
时30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公共服务平台》,同时递交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导入;
5.2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
受理;
5.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17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为海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06号6楼)。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力招标采购网》及《青海省经济信息网》上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招标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
联 系 人:侯先生
电 话:0972-8504277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4层(虎台宾馆对面)
联 系 人:杨先生、贾女士
电 话:0971-6517377
传 真:0971-6118821
2018年 08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