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周旺镇棚户区综合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补充公告(一)
隆回县周旺镇棚户区综合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已由 隆发改审批【2018】2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隆回县周旺镇 ,建设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己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原公告信息已于2018年8月23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jgz.com)、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index.html)发布,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如下补充修改:
一、补充修改内容: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原内容为:
10.1.1 |
类似项目 |
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具有类似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单个合同额不少于650万)业绩,并在湖南省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可查询。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原件(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及湖南省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官网查询结果打印页。 |
修改为:
10.1.1 |
类似项目 |
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具有类似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单个合同额不少于650万)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原件(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及湖南省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查询结果打印页并加盖公章(打印页应包含查询的项目名称、中标单位及合同造价)。 |
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评标办法前附表
原内容为: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 (1) |
信誉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经历 |
详见本章附表3-11,其中加分项目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加分;扣分项目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为准。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加分,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原件(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及湖南省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官网查询结果打印页,方可加分,否则不予加分。 |
工程获奖情况 |
|||
企业通过安全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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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修改为: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 (1) |
信誉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经历 |
详见本章附表3-11,其中加分项目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加分;扣分项目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为准。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加分,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原件(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及湖南省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查询结果打印页并加盖公章(打印页应包含查询的项目名称、中标单位及合同造价),方可加分,否则不予加分。 |
工程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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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通过安全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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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正文部分——附表3-12:信誉评审计分表
原内容为:
备注:
3.类似项目经历和工程获奖情况加分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加分,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专业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的复印件及湖南省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官网查询结果打印页),方可加分,否则不予加分。
修改为:
备注:
- 类似项目经历和工程获奖情况加分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加分,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及湖南省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查询结果打印页并加盖公章(打印页应包含查询的项目名称、中标单位及合同造价),方可加分,否则不予加分。
二、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隆回县周旺镇
地 址: 隆回县周旺镇周旺居委会
联 系 人: 田镇长
电 话: 13973993456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己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敏州东路桂苑小区D栋一单元1402室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739-5266736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