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充电桩采购项目答疑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各单位对招标文件的质疑问题进行统一回复如下:
问题: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能提供150kW双枪直流充电桩第三方检测报告的得4分”条款提出质疑:提供150kW双枪直流充电桩第三方检测报告其试验样品未能涵盖所有投标设备,建议更改为“提供240kW或以上直流充电桩第三方检测报告(提供原件备查)”。具体理由如下:1、本项目招标设备涉及120kW直流桩(双枪)、150kW直流桩(双枪)、150kW直流桩(单枪)、240kW直流桩(双枪)共4个规格。2、根据国网及行业关于试验报告覆盖验证的要求:高功率直流桩因输出电压电流可涵盖低功率直流桩输出范围,高功率直流桩检验报告可替代作为低功率直流桩技术指标证明材料。即150kW直流桩检验报告可作为120kW直流桩技术指标证明材料。反之150kW直流桩却不能作为240kW直流桩技术指标证明材料。
答复:1.本次招标充电桩功率为前期预估功率,具体需根据车辆采购情况进行具体配置,但150kW功率充电桩为必须使用到本项目的型号,而120kW与240kW不一定是必须要使用的功率型号,所以本次招标必须提供150kW充电桩的检测报告。
- 经了解,并没有相关文件规定大功率充电桩检测报告可以覆盖小功率充电桩,也没有文件规定大功率充电桩不可以覆盖小功率充电桩。
怀化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