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五华县安流镇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对 五华县安流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24-201809-802019-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五华县安流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344,654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分为3个包组,可以选择各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以上包组投标人报价不能超出各包预算,超出预算视为无效的投标报价。
2.项目内容:医疗设备一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部分)。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 如果投标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若投标人已办理二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4. 投标人应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信息”、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①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②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操作提示通用版本”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及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9月06日 至 2018年09月13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8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
十、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8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9 月 06 日 至 2018 年 09 月 1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邹先生
联系电话:0753-239893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3-45123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
联系人:黄梅秀
联系电话:020-87258495
传真:020-87284598
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五华县安流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司前街65号
联系人:龙凤强
联系电话:0753-4512300
传真:0753-4512300
邮编:514435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