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1:招标公告3.5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如有)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的第(10)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如有)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七、现场监理部配备情况(一)现场监理部人员配备情况表注2、附关键岗位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请明确社保证明以哪个为准。
答:以“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如有)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
问题2:本项目招标公告3.3中提到“如果房建总承包项目中标通知书中未单独体现单体建筑面积和单体建筑造价金额的,则以中标清单中该单体建筑面积和单体建筑造价金额为准,须同时出具业主盖章证明文件”。而监理项目中没有中标清单,请问是否可以通过合同或监理业务手册做为证明文件体现单体建筑面积和单体建筑造价金额。
答:招标公告3.3修改为“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6.5万平方米且单体建筑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低于3.8亿元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工业厂房或公共建筑监理入围工程监理业绩(工程造价及单体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房建总承包项目中标通知书中未单独体现单体建筑面积和单体建筑造价金额的,则以监理合同中该单体建筑面积和单体建筑造价金额为准,须同时出具业主盖章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