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铜川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铜川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校园基础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铜川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校园基础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C-XMBZB-2018-158
执行通知单编号:铜财采资部(2018)225号
三、采购人名称: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铜川市朝阳路8号
联系方式:范老师 0919-358939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联系人:解工、刘工
联系方式:029-89115858 /15319737277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铜川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校园基础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项目用途:教学使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1100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
2.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综合布线、视频会议、广播系统、通信工程、视频监控、舞台灯光、门禁系统、计算机机房建设等 )。(原件)
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且合格有效。(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按给定格式,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
5.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按给定格式。)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官网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原件,按给定格式。)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事业部(联系人:解工)。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4.购标要求:供应商派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30日14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8年9月30日14时30分
3.投标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多功能厅(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2.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邮编:710068
采购项目联系人: 解工、刘工
联系方式:029-89115858 /15319737277
邮件:31882491@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账号:102807336850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