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货物装卸业务外包采购招标二次(宁服招〔2018〕044号)
日期:201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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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货物装卸业务外包采购招标二次公告(本公告禁止转载,如有违反,将追究法律责任)(
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货物装卸业务外包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本公告禁止转载,如有违反,将追究法律责任)
(招标编号:宁服招〔2018〕044号)
1.招标项目概况
受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货物装卸业务外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经落实。由于第一次公告时间截止,第1包、第3包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对其进行第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2.招标物资(详见《谈判文件》,以《谈判文件》为准)分5个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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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 |
预计作业量(万吨) |
使用单位 |
1 |
货物装卸 |
贺州、钟山站 |
225 |
梧州货运中心 |
3 |
货物装卸 |
廉江货场 |
68.44 |
湛江货运中心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谈判文件》,以《谈判文件》为准):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2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行政机构、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或铁路总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4.3投标人无未按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保或未按时足额向其员工发放劳动报酬的不良行为记录。
4.4投标人提供2017年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4.5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具有在铁路货场承揽装卸业务1年及以上的业绩。(具有铁路货场承揽装卸业务业绩的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4.6专业资质:
1.投标人应熟悉铁路装卸业务及相关规定、要求、标准,2016年以来具有从事货物装卸、搬运的服务业绩(提供至少1份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用户良好评价报告)。
2.投标人须为服务商,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4.7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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