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名称 |
主要内容 |
1 |
磁浮虹桥站暖通系统水处理项目 |
磁浮虹桥站暖通系统水处理工程。 本次招标的控制价格为:60万元 |
2 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各投标单位应保证不将本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用作除制作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任何目的。
3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在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招标公告发布日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相应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计算);
(2)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有效期内的证书为准);
(4)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水处理相关业务;
(5) 投标人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执行起始日期为准)有不少于3个水处理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的年均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5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 9月11日~2018年9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在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壹仟元人民币(RMB 1000.00),售后不退。
6 在查阅和购买招标文件前,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提供已签署的《保密承诺》(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如不提供《保密承诺》(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有权拒绝向其提供相关信息和出售招标文件。
7 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做初步验证,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
8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10月9日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904-4会议室。
9 定于2018年10月9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904-4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上海虹桥枢纽交通中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申虹国际大厦8楼
联系人:任健
电话:86-21-34733708
招标代理: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邮编:200040
电话:86-21-62791919×208、161
传真:86-21-62791616×208、161
联系人:金皓晟、王晋
E-mail: jinhaosheng@shabidding.com、wangjin@shabidding.com
提交保证金帐户信息:
帐户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曹家渡支行
帐 号:215080920510001
保密承诺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有意参加磁浮虹桥站暖通系统水处理项目(招标编号:15602246,以下简称“本项目”),现委托在下签字的代理人(姓名)向贵司了解相关信息和购买招标文件。
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无论是否参与投标,我司均对获取的本项目相关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贵司和采购人已在媒体公开的信息和资料除外),不向新闻媒体或任何机构、个人泄露本项目的任何信息或资料,并承担由于违反保密义务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招标人上海虹桥枢纽交通中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保密期限为自签署保密承诺之日起180个月。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代理人签字: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授权 (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并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与购买招标文件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为 天。
特此声明。
授权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单位名称(盖公章):
地址:
shabi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