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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企石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18-09-12     浏览:0    
核心提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企石分局的委托,拟对东莞市企石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进行竞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企石分局的委托,拟对东莞市企石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  采购项目编号:ZZ11811638

二、  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企石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609,760.00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用途

服务期

东莞市企石镇第二次全国

污染源普查项目

1))201810月底前,由供应商组织进行入户普查,完成入户普查,数据汇总、分析和核查阶段工作。201812月底前,完成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对填写的表格数据进行核查,改正不合理和错误的数据。

220196月底,由供应商根据普查数据及现场监测数据,针对企业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性建议、撰写污染普查技术报告,并报企石环保分局验收。

备注:

1.     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2.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

五、  供应商资格

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供应商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乙级以上资质或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4.     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资料购买谈判文件:

1、  供应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对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  提供供应商在谈判文件发售期内“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应对网页查询结果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  供应商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乙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0912日起至2018091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旗峰路190号城市花园商贸中心903)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七、  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0917 14:30分。

八、  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旗峰路190号城市花园商贸中心903室。

九、  谈判时间:20180917 14:30分。

十、  谈判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旗峰路190号城市花园商贸中心903室。

十一、   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0912日起至20180914日止。

十二、  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旗峰路190号城市花园商贸中心903

联系人:唐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306832

传真:0769-22306832

 

邮编:523000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8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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