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丰宁满族自治县胡麻营明德小学宿舍楼及教师周转宿舍(施工)项目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批复核准,审批号:丰审批投资[2018]52号,核准号:2018-051,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及省级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丰宁满族自治县胡麻营明德小学宿舍楼及教师周转宿舍(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胡麻营;
规 模:总建筑面积2507.58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447.748802万元
计划工期:251日历日;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0月2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6月30日;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卡(或项目经理卡编码,开标签到提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人应同时登录: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及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fn.ggzyjyw.com)”报名,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答疑
(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2018年9月29日17时00分前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及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在线提疑页面同时提交,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18年9月30日17时,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该项目补遗栏及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答疑页面。
(3)投标人“在线提疑”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及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在线提疑页面同时提交,招标人答疑补遗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该项目补遗栏及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在线答疑页面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6.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万捌仟元整(¥88000.00元);
(3)必须在评标时提供银行保函原件。
银行保函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
投标保函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备注:投标人需将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0月9日14时00分,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一层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其他网站和媒体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联系人:范敦华 电话:0314-801807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德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利成、王丽新 电话:0314-2520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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