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防异物工器具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防异物工器具采购项目 已由海南核电有限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以招标采购方式批准实施,招标组织的项目业主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
海南昌江核电厂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3′20″~108°54′23″、北纬19°27′5″~19°28′2″。厂址东北距海头镇约4.5公里,西南距海尾镇约9.5公里,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2.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1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160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公里。规划建设4台650MWe压水堆核电机组,4台机组一次性规划,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2台650MWe压水堆核电机组。以一号机组核岛厂房浇灌第一罐混凝土(FCD)作为基点,首台机组已于2010年4月25日浇灌第一罐混凝土。一期工程1号机组和2号机组分别于2010年4月25日和2010年11月21日正式开工。1号机组于2015年12月25日投入商业运营;2号机组于2016年8月12日投入商业运营。
3.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购槽车氨水,详细采购技术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书等复印件,注册资金/开办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物资供货及相关服务。
2)、投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采购范围内化学品的经营资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其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的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工作。技术支持电话:010-88828710、010-88828754,技术支持邮箱:cnncdcptkf@126.com。
5.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0月23日-28日。
5.2 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在线报名审核通过之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BA办公楼2313会议室(暂定,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完成系统报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cp.cnnc.com.cn)上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塘兴村昌江核电工程现场
通讯地址:海南省昌江县1208信箱(邮寄仅限EMS)
邮编:572733
联系人:刘琳/
电话:0898-26925381/26925178
电子邮件:liulin@cnnp.com.cn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海口市琼泰支行
账号:2201 0597 0920 0015 891
户 名: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商务合同处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