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湖畔山南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湖畔山南项目设计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8年7月12日在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备案编码为:2018-430406-70-03-016971,招标人为衡阳市翼鸿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阳市湖畔山南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衡阳市雁峰区园艺村8号。西临红湘南路,东临蒸湘南路,北向为衡常路。
2.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衡阳市湖畔山南项目设计,主要建设住宅、商业及附属设施。总用地面积约90亩,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包含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提交成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设计要求及内容。
2.4设计服务期限:总设计周期100天。合同生效后10天内完成经建设方认可的总体方案设计,方案审定后40天内完成总体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50天内完成总体施工图设计(以上时间均为日历天)。具体设计进度要求及后续服务应满足建设方要求。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招标控制价:890万元(项目总投资额约十亿元)。
2.7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划分为一个标段。
2.8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及与该项目等相关设计资料,提供合格的设计文件、有关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服务与缺陷期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资格,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筑师资质证书。
3.4设计单位近三年(2015年9月至2018年8月)须承担过两个及以上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原件为准,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以设计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
3.5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2018年3月至 8月)的社保证明)。
3.6湖南省外投标人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中的综合评审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只接受转账形式,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1日下午5:00时,以款到账户为准,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转帐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5.2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衡阳分行
帐 号:0154900221299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衡阳市湖畔山南项目设计”。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衡阳市湖畔山南项目设计),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六、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5日17时00分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
7.2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及补充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项目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招标文件1000元/套(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当日收取现金)。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日9时 00 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二楼8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九、付款方式
(1)本项目预付款为中标金额的20%;
(2)提交设计成果再付中标金额的60%;
(3)业主在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并交付使用付至总造价的97%,留3%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缺陷,一次性付清余款项。
十、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及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同时发布,本项目招标行政监管单位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4-8294398。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翼鸿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衡阳市雁峰区巷荫岭11号
联 系 人:席卫国
联系电话:13873413041
招标代理:湖南明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解放市蒸湘区解放路82号3A3单元405室
联 系 人:蒋先生、周先生
联系电话:15073453555、13807347133
十三、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管部门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4-82943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