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树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树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城中发经字[2016]第36号文件、城中发经字[2017]8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及住户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元树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元树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2项目内容:元树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共7部电梯的系统制造、运输、装卸至招标单位指定地点、吊装、仓储、安装、调试、测试、技术培训、售后维保服务等,直至通过招标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验收以及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
2.3主要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2.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工期60天。
2.5交货地点:施工现场
2.6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及要求:本次招标项目中共计7部电梯,其中:34层34站客梯1部 ,34层34站担架梯1部 ;33层33站客梯2部 ,33层33站担架梯2部;9层9站客梯1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电梯设备生产制造资质及供应经验的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应具备制造商对本工程项目的单项授权书);
3.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核发的有效税务登记证;电梯代理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等级,电梯厂商需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
3.5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3.6代理商需由提供设备的制造商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设备是真实的原制造厂地制造车间或生产线生产工艺所制造生产;
3.7企业经营状况: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投标单位的承诺书;
3.8电梯安装人员须具有《特种设备专业人员证》。
3.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有1项(含)以上已投入使用的电梯供货业绩。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8年10月18日09时至 2018年10月22日18时止,通过《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持CA锁自行下载。并且持单位介绍信现场登记,登记地址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08日09时00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元树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0971-6144005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16号如家酒店6楼
联系人:杨工
电 话:13519771232
2018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