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环路(高效路至林荫北路)新建工程项目已由唐山市丰润区行政审批局 以丰审批字【2018】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丰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环路(高效路至林荫北路)新建工程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工程西起现状高效路,东至现状林荫北路,其间与规划创新路及规划林荫西路相交。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工程西起现状高效路,东至现状林荫北路,其间与规划创新路及规划林荫西路相交,道路全长948.5米。道路红线宽50米,标准横断面为三块板形式。断面分配为:机动车道宽23米,两侧绿化带各宽4米,辅路各宽5.5米,人行道各宽4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及绿化工程。
2.4计划工期:28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中标EPC总承包单位应负责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2.6.1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现行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
(2)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不断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最终满足送审要求。
(3)根据审图部门提出的建议进行修改,并取得审图合格证。
(4)提供施工所需的技术标准和施工图纸。
(5)完成该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服务工作。
2.6.2施工总承包:按设计文件完成工程的全部内容,包括工程的土建、安装和竣工验收等施工总承包全部工作。
2.6.3工程竣工验收:承包人完成工程的全部内容和缺陷修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经甲方批准后进行施工验收。
2.6.4合同范围内需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承包方应按规定完成报送、行政审批。
2.6.5其他相关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设计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及以上(给排水或道路与桥梁等相关市政专业)资格证书;
3.2.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5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牵头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以下简称“交易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交易管理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12月10日8:30至2018年12月14日下午17:30止(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3日17时30分前,发送“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超期视为无异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丰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丰韩路与102国道交叉口东侧路北天明物流城A座三层)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市丰润区住房和 招标代理机构:明瑞祥河北工程管理
城乡建设局 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丰润区幸福道18号 地 址:唐山市高新区龙华道100号
邮 编:064000 邮
编:063000
联系人:李嘉博 联系人:李文然、安士丽
电 话:0315-3125793 电话:0315-5276899/13373552218 传
真:/
传 真:0315-324899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mrzbgs@126.com
特别提醒: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备注: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须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jyzt.hebpr.cn)网上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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