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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桥交通优化及环境综合(河东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18-12-17     浏览:1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LYZB-181025 项目编号:XTJS2018004641. 招标条件三大桥交通优化及环境综合(河东段)项目工程

                                   招标编号LYZB-181025     项目编号:XTJS201800464

1. 招标条件

三大桥交通优化及环境综合(河东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投【20171号、潭发改投【20173号、潭发改审【2018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本级财政预算。招标人为湘潭市两型社会建设投融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三大桥交通优化及环境综合(河东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湘潭市三大桥河东桥头

2.3 规模:三大桥河东桥头综合位于湘潭市岳塘区,河东桥头设置郁金香型立交实现桥头与河东滨江路的互通,匝道西起河东滨江路,上跨东湖路,东接三桥河东桥头引线(双拥北路),其中:北匝道长382.235m,南匝道长407.158米,标准段宽度为15米,断面形式为:15m=2.5m(人行道)+10m(车行道,含中央分隔护栏及安全距离)+2.5m(人行道),圆曲线加宽段宽度为19米,设计速度30km/h。工程总投资约9000万元。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完成,15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在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36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2.5 质量要求:①设计:设计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招标人设计要求;②施工: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79号执行。

2.7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和本项目的施工(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2.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施工单位提供)。

3.3 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职员。

3.5 施工技术负责人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6.1 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3.6.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7〕76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拾万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形式的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5.3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4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账户信息不一致的情况,所交保证金视为无效。

5.5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2018年12月 17日~2018年12月 24  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并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等有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等有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  月 17 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同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时参加开标会议人员为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进行同步公告(若公告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58262625。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本项目无设计成果补偿费。

10.2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市两型社会建设投融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城正街道板石巷跃进村

联 系 人:王敏

电    话:0731-5858120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联 系 人:朱灿

电    话:0731-55955107 

传    真:0731-53283537    邮    箱:634876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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