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湖北省广水市多肉艺术小镇建设PPP项目 | ||
| 品目 | 工程 | ||
| 采购单位 | 广水市应山街道办事处 | ||
| 行政区域 | 湖北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12月22日 18:13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2月24日 00:00至2018年12月28日 00: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14日 00:00 | ||
| 开标地点 | 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五楼2号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85465.64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null | ||
| 采购单位 | 广水市应山街道办事处 | ||
| 采购单位地址 | null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null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燕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null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null | ||
湖北省广水市多肉艺术小镇建设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湖北省广水市多肉艺术小镇建设PPP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广水市多肉艺术小镇建设PPP项目已由广发改审批服务(审批〔2018〕135号)文件批准建设,并已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授权主体为由广水市,授权项目实施机构即招标人为广水市应山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应山街道办”)进行社会资本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燕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水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湖北省广水市多肉艺术小镇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2项目编号
本项目的项目编号为:HBYJ-2018-PPP1
2.3项目概况
本项目区位于随州广水市应山街道办黑虎冲村。项目区东南侧紧邻广水市应山河,西侧紧邻黑虎冲水库和朝阳寺,北侧紧邻闵家坳村,建设规模2.8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约985.61亩。场内地势起伏不大,以耕地为主,水资源较为充沛,生态环境良好,适宜开发以多肉为主题的特色小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板块、产业功能板块、文旅康养板块三大板块。建设内容详见下表。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一) | 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板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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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主干道Ⅰ型(30m宽,6车道) | m | 5000 |
| 2 | 主干道Ⅱ型(24m宽,4车道) | m | 2217.4 |
| 3 | 主干道Ⅲ型(7m宽) | m | 2210.29 |
| 4 | 次干道(13m宽,2车道) | m | 16961.32 |
| 5 | 桥梁(30m宽,6车道) | m | 120 |
| 6 | 游客服务中心 | ㎡ | 2100.00 |
| 7 | 停车场 | ㎡ | 53105.94 |
| 8 | 台地花池 | ㎡ | 4476.00 |
| 9 | 台阶树池 | ㎡ | 6090.00 |
| 10 | 多肉绿雕景观 | ㎡ | 5000.00 |
| 11 | 风情多肉景观 | ㎡ | 5840.00 |
| 12 | 活动草坪 | ㎡ | 24264.00 |
| 13 | 水轴喷泉 | 座 | 1 |
| 14 | 树阵 | ㎡ | 7220.00 |
| 15 | 河岸景观 | m | 2096.00 |
| 16 | 河道治理 | m | 4427.69 |
| 17 | 游船码头 | 座 | 2 |
| 18 | 多肉艺术公园 | ㎡ | 26990.00 |
| 19 | 观景亭 | 座 | 1 |
| 20 | 洗手间 | 处 | 13 |
| 21 | 指示牌 | 处 | 12 |
| 22 | 建筑物拆除 | 栋 | 102 |
| 23 | 给排水工程(雨污水管网、给水系统、消防管网等) | 项 | 1 |
| 24 | 电气工程 | m? | 113841.00 |
| 25 | 小镇智慧系统(含通信) | m? | 113841.00 |
| 26 | 垃圾桶 | 个 | 1500 |
| 27 | 公共座椅 | 个 | 2000 |
| 28 |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含充电桩、运行平台等) | 套 | 1 |
| (二) | 产业功能板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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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多肉综合批发市场 | ㎡ | 7100.00 |
| 2 | 小镇客厅 | ㎡ | 14732.00 |
| 3 | 多肉展示中心 | ㎡ | 14462.00 |
| 4 | 产学研中心 (包含研发中心、院校实训基地、培训中心、电商中心、交易结算中心) | ㎡ | 18000.00 |
| (三) | 文旅、康养板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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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风情小吃街 | ㎡ | 12933.00 |
| 2 | 民宿村(民房立面改造) | 户 | 191.00 |
| 3 | 亲子体验中心 | ㎡ | 2082.00 |
| 4 | 小镇接待中心 | ㎡ | 2500.00 |
| 5 | 小镇河岸风情民宿(改造) | 户 | 116.00 |
具体以政府有关正式批复文件为准。
2.4项目建设投资
根据可研报告的批复(广发改审批服务(审批〔2018〕135号)文件),项目建设投资估算总金额为85465.64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65292.95万元(包含建筑工程费55550.26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9742.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951.78万元,基本预备费3762.24万元,建设期利息3458.6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000.00万元。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0%。项目公司投资范围为工程施工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基本预备费及建设期利息。项目铺底流动资金由项目公司运营后自行筹措。
2.5 PPP合作模式
本项目通过本次公开招标选择社会资本方后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应山街道办授予项目公司独家的建设运营权,在项目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工作;项目公司通过项目运营收入和广水市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回收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范围内所属的全部资产和资料无偿移交给应山街道办或其指定机构。
(1)随州马都司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PPP项目公司,其中随州马都司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占项目注册资本金的10%,社会资本出资占项目注册资本金的90%。政府方出资代表放弃分红权。
(2)应山街道办与项目公司签订PPP合同,约定在PPP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理及运营维护等工作。
(3)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负责将本项目所有资产无偿移交给应山街道办或其指定机构。
2.6回报机制
项目运营收入和广水市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
2.7本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1年(含建设期,其中建设期暂定2年,以政府批复为准)。
3.招标需求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选社会资本,由中选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股权比例为10%,中选社会资本股权比例为90%。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理及运营维护等工作;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范围内所属的全部资产和资料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其指定机构。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4.1.1符合下列条件,并提供材料:
(1)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申请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间接控股比例超过50%)、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1.2 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1.3申请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成员单位数量不能超过2家,均能满足4.1.1条上述规定,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满足4.1.2条的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含明确的投融资比例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具体以本预审文件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为准)等。如联合体中有多名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注明专业分工,并满足相应的施工资质要求;由同一专业的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财务要求
4.2.1为保障本项目顺利投资建设及运营,申请人必须有与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单一社会资本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截止2017年12月31日,企业净资产不低于1.7亿元(≥1.7亿元)人民币,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2)截止2017年12月31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75%),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具有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不低于人民币6.8亿元(≥6.8亿元)的授信余额度(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授信协议或针对本项目的融资意向书为准);
(4)2017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财务要求考察联合体牵头人。
4.3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2013年12月至今)在中国境内承接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亿元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以PPP、EPC、BT或工程总承包等形式实施的投资或建设或施工业绩均可)。业绩是指申请人(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可为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的业绩。
4.4信誉要求
(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如为联合体,则所有成员必须符合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的各组成成员)。
4.5其他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股份超过50%),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无论是作为单一申请人还是组成其他联合体,均不能同时通过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提供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
(3)金融机构不得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成员。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8年12月24日起至2018年12月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 分,下午2 时30分至5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的各组成成员);
(3)企业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有施工资质的成员);
(4)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 元,售后不退。
6.3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1 月14日9时00分前,申请人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交到 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五楼2号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广水市网(http://www.zggsw.gov.cn/)媒体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水市应山街道办
联 系 人: 陈 涛
电 话: 13886035633
代理机构: 湖北燕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水市分公司
联 系 人: 吴凡、熊曼曼
电 话:18086260808、15997844441
发布时间: 2018年12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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