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分局
大型设备运营管理中心2019年寄售润滑油采购项目
(询比价单编号: POWERCHINA-0107001-18088 )
各报价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分局大型设备运营管理中心计划采购2019年下属各项目寄售润滑油。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标的是一分局大型设备运营管理中心2019年为下属各项目准备的寄售润滑油。本次采取公开询比价方式组织采购,报价方式为一轮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采购标的
采购标的:润滑油系列产品,(具体要求详见报价单),品牌指定为:美孚,长城,昆仑,现代,其它品牌报价要求不低于同级别指定品牌.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生产厂家授权(代理资质)。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3)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报价有效期:30天。
4、时间及地点
4.1交货时间:
(1)自签订合同之日,按合同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2)上述采购标的,交货时间如有偏离,在商务偏离表里注明;
4.2交货地点:一分局大型设备运营管理中心云南鲁甸牛栏江电站项目,云南维西县乌弄龙电站项目,西藏昌都县瓦托电站项目,成都郊县地铁18号线项目所在地。
5、资金支付和质保期
5.1卖方根据消耗清单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率为16%。
5.2买方收到6.1、7.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
付款方式为:结算完成之后,收到卖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日内支付结算款的95%。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到期后无息支付。
5.3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起3个月,自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5.4装箱单两份(其中箱内或裸装件至少放一份,送交指定收货人至少1份);
5.5由制造厂出具的产品合格证一份及材质证明书一份至少要有一份以上放入箱内随机发运。
6、报价文件的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6.1、报价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3日上午10:00点;报价人报价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7日上午10:00点。
6.2、报价文件应以扫描件形式(文件类型应为:.pdf,.jpg,.doc)进行递交,同时还应以电子版格式上传,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多个文件需对提交文件进行合并,合并文件类型应为:.doc,.pdf格式。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6.3递交文件应包括:
6.3.1.报价函
6.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4、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分局纪委监察部。
监督电话: 028-37632267 。
6.5询价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分局大型设备运营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子伟; 电话:028-37630388 手机:13808162937;
7、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7.1、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7.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7.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7.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响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8、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不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9、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签订地点为:眉山市彭山区灵石西路19号水电七局一分局205室。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分局大型设备运营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