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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疆铁路库尔勒至喀什段提速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8-12-29     浏览:1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WTZ2018-069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疆铁路库尔勒至喀什段提速扩能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
招标编号:WTZ2018-06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疆铁路库尔勒至喀什段提速扩能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南疆铁路库尔勒至喀什段提速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发改函[2018]347号)和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以《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关于南疆铁路库尔勒至喀什段提速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乌铁总函〔2018〕793号)文件批准建设。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以《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关于南疆铁路库尔勒至喀什段提速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招标计划的批复》(乌铁建函〔2018〕1455号)批复了南疆库尔勒至喀什段提速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铁路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性质:既有铁路提速扩能改造。
工程等级:本次工程仅对影响线路提速的路基、桥梁等工程进行病害及加固,新建9处站场,使线路运行速度达到设计速度目标值160km/h的条件,阿喀段维持120km/h。铁路主要技术标准维持既有不变。
库阿段既有铁路等级I级,正线数目为双线,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2800m,困难地段1600m,限制坡度:6‰,到发线有效长度850m,牵引种类为内燃牵引,机车类型为客机DF11,货DF8B、DF4,牵引质量4500、3200t,闭塞方式为自动闭塞。
阿喀段既有铁路等级II级,初、近期单线、远期双线。最小曲线半径维持800m。牵引种类采用内燃,预留电化。牵引质量4500t,到发线有效长度850m。阿喀段新开9处会让站,对沿线既有各站不进行改造,维持半自动闭塞。
建设规模:本项目库尔勒至喀什段全长988.992km。项目线路主要经过绿洲农田区和荒漠平原区,其中,绿洲农田区长度为167.90km;荒漠平原区路线长度为821.09km。
建设内容:
(1)库尔勒至阿克苏段达速至160公里/小时,下行线440公里更换60公斤/米无缝钢轨,实施路基帮宽、边坡防护,病害等工程。
(2)阿克苏至喀什段新开萨特玛、科那、塔拉肖尔、多来提巴格、三道班、五间房、九道河、巴羌、喀什北等9个会让站。
(3)全线新建GSM-R移动通信系统工程。
(4)阿喀段三处平交道口实施立交改造。
总投资/土建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3.02亿元,土建投资15.65亿元,资金已落实。
2.2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
本项目既有铁路途经库尔勒市、轮台县、库车县、新和县、温宿县、阿克苏市、柯坪县、巴楚县、伽师县、阿图什市,至本项目终点喀什市。
2.3 计划工期:全线建设工期为2.5年(30个月),本招标项目工期:本招标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作全部完成,提交的报告通过工程水土保持验收后止。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范围:已批复的《南疆铁路库尔勒至喀什段提速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设计范围。
招标内容:
(1)即依据自治区水利厅批准的《南疆铁路库尔勒至喀什段提速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关于南疆铁路库尔勒至喀什段提速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新水办水保【2018】55号)及水利部发布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523-2011),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月报、年报及项目最终验收时的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协助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2)负责项目水土保持各项报告的审核工作,协助委托人办理水土保持验收相关事宜;
(3)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 22490-2008)及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在委托人约定的时限内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
(2)具有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3)近三年内承担过铁路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或类似工程水土保持监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水土保持监理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近三年内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备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职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12月28日至 2019年1月2日,每日上午10:00至 12:00,下午15:30 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库尔勒市火车东站新华路库尔勒铁路建设指挥部2楼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整,售后不退。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招标人不接收个人汇款,汇款通过银行对公柜台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1月24 日10时00分至10 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1月 24 日10 时30分,开标时间2019年1月 24 日10 时30分,地点为新疆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开标前投标人须携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备查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网址:http://www.xjztb.net)、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www.dlztb.com)及铁路建设工程网(网址:www.rebcenter.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库尔勒火车东站新华路路库尔勒铁路建设指挥部2楼计划财务部
邮 编:841001
联 系 人:李玉平、刘慧
电 话:0996-8642125
传 真:0996-8642125
电子邮件:463952411@qq.com
开户银行:新疆库尔勒市工商银行库尔勒火车东站支行
账户名称:中国铁路乌鲁木齐铁局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铁路建设指挥部
账 号: 14030122041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铁路建设指挥部
法定委托人签名: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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