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CHDTDZ092/18-QT-02)
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6号
一、招标条件
天宁1号文化科技创新园等相关项目 房屋出租(第二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北京天宁华韵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8套房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92/18-QT-0201 | 11E一层标段 | 单体11E一层,面积738.29㎡ | 3000 |
CHDTDZ092/18-QT-0202 | 11E二层标段 | 单体11E二层,面积738.29㎡ | 3000 |
CHDTDZ092/18-QT-0203 | 11C地下一层标段 | 单体11C地下一层,面积700㎡ | 2000 |
CHDTDZ092/18-QT-0204 | 11C一层标段 | 单体11C一层,面积700㎡ | 2600 |
CHDTDZ092/18-QT-0205 | 11C二层标段 | 单体11C二层,面积700㎡ | 2600 |
CHDTDZ092/18-QT-0206 | 11C三层标段 | 单体11C三层,面积700㎡ | 2600 |
CHDTDZ092/18-QT-0207 | 单体12标段 | 单体12,面积415㎡ | 2000 |
CHDTDZ092/18-QT-0208 | 单体14标段 | 单体14,面积459.22㎡ | 2200 |
CHDTDZ092/18-QT-0209 | 11H标段 | 单体11H,面积66.2㎡ | 1000 |
CHDTDZ092/18-QT-0210 | 11A-4标段 | 单体11A-4,面积116㎡ | 1000 |
CHDTDZ092/18-QT-0211 | 25F标段 | 单体25F,面积204.5㎡ | 1200 |
CHDTDZ092/18-QT-0212 | 单体26 | 单体26,面积121.85㎡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1E一层标段】
1.文化、金融、科技类等企业且经营业态不在《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中;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项目不允许转租。
3.注册地必须在北京市西城区,或承诺签署租赁合同后3个月内将注册地变更到天宁 1 号园区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11E二层标段】
1.文化、金融、科技类等企业且经营业态不在《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中;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项目不允许转租。
3.注册地必须在北京市西城区,或承诺签署租赁合同后3个月内将注册地变更到天宁 1 号园区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11C地下一层标段】
1.文化、金融、科技类等企业且经营业态不在《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中;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项目不允许转租。
3.注册地必须在北京市西城区,或承诺签署租赁合同后3个月内将注册地变更到天宁 1 号园区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11C一层标段】
1.文化、金融、科技类等企业且经营业态不在《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中;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项目不允许转租。
3.注册地必须在北京市西城区,或承诺签署租赁合同后3个月内将注册地变更到天宁 1 号园区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11C二层标段】
1.文化、金融、科技类等企业且经营业态不在《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中;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项目不允许转租。
3.注册地必须在北京市西城区,或承诺签署租赁合同后3个月内将注册地变更到天宁 1 号园区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11C三层标段】
1.文化、金融、科技类等企业且经营业态不在《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中;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项目不允许转租。
3.注册地必须在北京市西城区,或承诺签署租赁合同后3个月内将注册地变更到天宁 1 号园区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单体12标段】
1.文化、金融、科技类等企业且经营业态不在《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中;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项目不允许转租。
3.注册地必须在北京市西城区,或承诺签署租赁合同后3个月内将注册地变更到天宁 1 号园区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单体14标段】
1.文化、金融、科技类等企业且经营业态不在《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中;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项目不允许转租。
3.注册地必须在北京市西城区,或承诺签署租赁合同后3个月内将注册地变更到天宁 1 号园区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11H标段】
1.文化、金融、科技类等企业且经营业态不在《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中;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项目不允许转租。
3.注册地必须在北京市西城区,或承诺签署租赁合同后3个月内将注册地变更到天宁 1 号园区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11A-4标段】
1.文化、金融、科技类等企业且经营业态不在《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中;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项目不允许转租。
3.注册地必须在北京市西城区,或承诺签署租赁合同后3个月内将注册地变更到天宁 1 号园区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25F标段】
1.文化、金融、科技类等企业且经营业态不在《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中;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项目不允许转租。
3.注册地必须在北京市西城区,或承诺签署租赁合同后3个月内将注册地变更到天宁 1 号园区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单体26】
1.文化、金融、科技类等企业且经营业态不在《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中;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项目不允许转租。
3.注册地必须在北京市西城区,或承诺签署租赁合同后3个月内将注册地变更到天宁 1 号园区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9-01-08 16:00到 2019-01-14 10: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9-01-08 16:00 到 2019-01-14 10:00
获取方式:
第一步:会员注册。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完成企业信息提交及会员注册。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咨询电话: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01069326。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
第四步:CA数字证书申请。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数字证书管理-申请”,按要求申请数字证书。以便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操作弃标等环节使用,否则无法参加电子招投标。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下面电话 (入会咨询请与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联系,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咨询电话: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01069326,其他同上。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01-28 10:00。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项目,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采用传统开标方式的项目,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 2019-01-28 10:00 。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
七、 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天宁华韵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6号
联 系 人: 李增辉
电 话: 010-83278223
电子邮件: 101519759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杨婷婷(预审文件/标书发售、收退保证金事宜) (标书发售、收退保证金事宜)
电 话:010-83565882
电子邮件:yangtingting@chdt.com.cn
联 系 人:殷淑霞
电 话:01083565821
电子邮件:yinshuxia@chdt.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