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人 :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 招标代理: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CWEME-19DTJC-2J2006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所属地区: 内蒙古赤峰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 用原则,现对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各风电场 2019 年度国产风机备 品配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国产风机备品配件采购
2、工程规模: 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下辖西场、如德、塞罕坝、查干、道德、达里
共6 个风电场分别装有上海电气(W2000c-93-80)、联合动力(UP86-1500、 UP2000-96)、华锐(SL1500/70)、东方电气(FD70B)四个厂家五种机型的风机
共 231 台,其中西场风电场装有 25 台上气机组,如德风电场装有 30 台联合动力 机组,塞罕坝风电场装有 44 台联合动力机组,查干风电场装有 33 台华锐机组, 道德风电场装有 33 台华锐机组,达里风电场装有 33 台华锐机组及 33 台东气机 组。以上所有机组均已出质保,由我公司自行维护。
3、建设地点:内蒙古赤峰市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各风电场 2019 年度国产 风机备件。
详细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5、工期及交货期:
工期:2019 年 3 月 25 日至 2020 年 3 月 25 日(暂定)。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将清单内备品配件备齐。招标人按生产现场 实际需求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发货通知,通知内会包括本批次发货清单、收货 地点、货期等主要信息。一般情况下,要求投标人在收到发货通知后 3 日内交货 至指定地点。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 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并能满足如下财务要求:
6.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近四年内(2015 年至今)的备品配件供销合同,每种风 机品牌至少提供 5 个以上合同,总金额大于 500 万元(供货范围应为电气、机 械、控制等综合配件,单一产品的单项供销合同无效)并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
6.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 取 方 式 : 登 录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http://www.cdt-ec.com),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 投标事宜(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请参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电子钥匙办理指南》。网站客服联系电话:400-888-6262。
7.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1 月 23 日至 2019 年 2 月 11 日 17:00。
1)招标文件发售、咨询电话:400-888-6262。
2)购标结果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为准。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 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 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 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7.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 审查。资格条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 年 2 月 19 日上
午 10:00。
8.2送达地点:北京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 B 座三层(银河财智中 心开标大厅)。
8.3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 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 受理。
开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密封,送达指定地点,以便存档备用。
8.4 其他递交方式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投标文件电子版需要在大唐集团公司 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上递交,且实行电子化开标和评 标。开标现场不对投标人书面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只作存档使用。本次开 标采用电子开标方式,对于网上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电商公司将举办培训 会议。有关培训会议的安排事宜,请密切关注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联系 方式:400-888-6262。培训内容:针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系统的 投标操作及应用,电商公司为前来投标的供应商提供现场培训和投标文件上传支 持服务,供应商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电子钥匙到场。如未按时参加培训,造成投 标文件上传失败,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9、注意事项:
9.1所有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 要求的投标人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9.2 标书费金额及汇款账号见“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http://www.cdt-ec.com),请务必注意账户变动,以电子商务平台实际显示为
准。为保证标书费发票正确开具,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正确。
9.3 风险提示:招标文件一经售出,相关费用概不退还,请各潜在投标人注 意项目流标、项目取消或其它可能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产 生的费用及潜在损失,请各供应商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参与。
10、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
地 址:赤峰市新城区锦山路南段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延政
电 话:010-68777760(电话无人接听时请发邮件咨询)
邮 箱:yangyanzheng@cweme.com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 A1 座(银河财智中心)901
室
邮 编:100040
关于公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
督察电话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招标采购工作,畅通招标采购业务投诉渠道,现公布集团公
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具体事宜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设定不合理的资格、技
术、商务条件,指定专利、品牌等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投
标人的;
2.通过劝说潜在投标人不参加或退出招标采购活动,要
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划分不合理的标段等方式,
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3.通过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信息,采取不同的资
格审查或评标标准等方式,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4.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影响公平竞争的;
5.通过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向特定投标人泄露涉密信息等方式,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限与中
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
等情况的;
7. 其他无正当理由干涉招标过程,违反公开、公平、公
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发布与实际采购内容不一致或名称模糊含混的招
标公告,向潜在投标人提供错误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方
式,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
2.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评
标委员会成员等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涉密信息的;
3.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投标,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
方便的;
4.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发出中标
通知书的;
5.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或为所代
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的;
6.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其他投标人的以下行为:
1. 投标人之间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人、约定部
分投标人放弃投标等方式,串通投标的;
2.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
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
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
关系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督察电话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010-66586738;
接听时间:每个法定工作日的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三、处理流程
督察电话由工作人员负责接听,全程录音。电话内容属
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人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拨打督察电话后
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实名投诉书,投诉书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投诉书内容属于受理范围,且线索清晰、事实清楚的,
集团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调查处理。不予受理的投诉,由工
作人员将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投诉人。
投诉处理决定做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
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
四、注意事项
(一)对于集团公司已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
新证据的投诉,以及已由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或正在办理)、
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不在受理范围内。
(二)不在上述受理范围的招标采购业务咨询、质疑和
投诉,请与招标公告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或
与招标代理机构投诉处理部门联系(电话:010-68777970,
传真:010-68777672,邮箱:tousu@cweme.com)。
(三)要求实名投诉,具体以本通知第三部分“处理流
程”要求为准。
(四)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
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采购 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投诉,或通过非法途径获 取证明材料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列
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一定时期内在集团公司系统停止 授标。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等;
(2)被投诉人名称;
(3)投诉事项的基本情况;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署名。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
盖公章,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
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
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提起投诉日期;
(8)之前的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材料;
(9)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投诉
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
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代理的权限和事项;
(10)外文投诉书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解释材料以
中文译本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