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1-7号机组粉煤灰、炉渣销售处置
招标编号:CSIEZB190501051
1. 招标条件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1-7号机组粉煤灰、炉渣销售处置项目招标人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CSIEZB190501051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投标人购买项目法人发电粉煤灰、炉渣进行综合利用,并负责粉煤灰、炉渣的运输,保证粉煤灰、炉渣及时拉运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运输时间由项目法人统一调度安排。台电1-7号机组一年预计产生90万吨粉煤灰、18万吨炉渣(按机组理论利用4100小时计算),此招标量仅为暂定量,实际处理量以招标人实际可供量为准。本次招标共分成六个包,具体划分详见下表。工期要求:合同期限为一年,计划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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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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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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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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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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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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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机粉煤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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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粉煤灰18万吨,炉渣11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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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煤灰不提供暂存地,炉渣提供6000吨暂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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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号机炉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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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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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机粉煤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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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粉煤灰18万吨,炉渣7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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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煤灰不提供暂存地,炉渣提供6000吨暂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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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号机炉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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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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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机粉煤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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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粉煤灰13.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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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煤灰不提供暂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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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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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机粉煤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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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粉煤灰13.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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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煤灰不提供暂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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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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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机粉煤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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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粉煤灰13.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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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煤灰不提供暂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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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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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机粉煤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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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粉煤灰13.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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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煤灰不提供暂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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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包次划分情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第1、2标段: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粉煤灰、炉渣销售或相关业务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第3、4、5、6标段: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粉煤灰销售或相关业务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第1、2标段要求:
投标单位近三年(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必须具有年处理粉煤灰15万吨及以上及年处理炉渣11万吨及以上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提供与粉煤灰、炉渣用户(水泥厂或建材厂等)签订的粉煤灰年销售总量15万吨及以上及炉渣年销售总量11万吨及以上的有效合同以及用户证明材料(加盖用户公章并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作为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为用户的,必须提供建筑材料类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及签订的粉煤灰年购买总量15万吨及以上及炉渣年购买总量11万吨及以上的有效合同。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1万吨及以上的粉煤灰贮存能力并需提供证明材料;同时具备1万吨及以上的炉渣贮存能力并需提供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自有或租赁堆场或销售合同乙方自有或租赁堆场的相关证明等作为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为用户的,提供自有或租赁堆场的相关证明等作为证明材料。
③如为自有堆场需提供产权证书、现场照片等作为证明材料,如为租赁堆场需提供租赁合同、出租人的产权证书及现场照片等作为证明材料。
(4)第3、4、5、6标段要求:
投标单位近三年(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必须具有年处理粉煤灰15万吨及以上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提供与粉煤灰用户(水泥厂或建材厂等)签订的粉煤灰年销售总量15万吨及以上的有效合同以及用户证明材料(加盖用户公章并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作为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为用户的,必须提供建筑材料类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及签订的粉煤灰年购买总量15万吨及以上的有效合同。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1万吨及以上的粉煤灰贮存能力并需提供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自有或租赁堆场或销售合同乙方自有或租赁堆场的相关证明等作为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为用户的,提供自有或租赁堆场的相关证明等作为证明材料。
③如为自有堆场需提供产权证书、现场照片等作为证明材料,如为租赁堆场需提供租赁合同、出租人的产权证书及现场照片等作为证明材料。
(5)有自有运输车辆或海船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车辆或海船的证明文件,无自有运输车辆或海船的投标人,需提供与运输企业或船运企业所签订的与本项目同期的或长期的委托运输合同或意向书;
(6)经营状况良好,上一年度主营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其中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小于85%(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有盈利能力,上一年度(净利润大于0(提供上一年度损益表);有现金支付能力,上一年度经营现金流大于0(提供上一年度现金流量表);
(7)投标人为经销商的,近三年内(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至少具有3个从电厂购买粉煤灰或炉渣的业绩,工作过程的满意度良好,需提供合同文本等证明材料;
(8)投标人为用户的,近三年内(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至少具有3个购买粉煤灰或炉渣的业绩,工作过程的满意度良好,需提供合同文本等证明材料;
(9)2016年至今内无不良记录(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或有查询记录但已经执行完毕的;;未在“国家能源集团”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黑名单内;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11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3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第21层。
4.4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审核地点详见神华招标网)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4.5投标人只能采用网上提交购标申请的方式购买标书,具体方法如下:
首先登录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按照购标审核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原件扫描件后,提交购标申请;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快捷支付、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下方帮助中心栏目的《投标人如何购买标书》或系统中的操作手册),请投标人务必于购标申请通过后72小时内完成付款操作,否则无法完成缴费流程,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后果自负。投标人购标时,需要登记或变更准确的发票信息和邮寄地址,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将根据投标人在招标网上的登记信息统一开具并邮寄发票。如因登记信息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3月29日09 时0分,开标地点:广州丽柏国际酒店会议室(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横街28号近岗顶地铁站)。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神华招标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项目咨询:张 雷023-63602707,刘自根023-63602765
其他咨询:唐祖兰023-63602602,李 潇023-63602680
标书费发票索取:张晓英023-63601715 技术支持:010-58131370
邮箱:mulinsen1001@163.com
(为妥善解决投标人的咨询问题,建议将咨询问题以邮件的形式发到邮箱)
招 标 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 邮政编码:529228
联 系 人:邹彬 电 话:0750-5288317
公告附件:
为了降低投标成本,提高交费的便捷性,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6年9月1日对费用支付方式进行升级。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内容
1、资格预审文件费、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继续支持电子支付(可在系统上完成)方式交费。同时增加了储蓄卡和信用卡快捷支付方式付款,并调整了个人网银及企业网银支持银行。支持的银行以系统实际为准,且会根据业务需要随时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是“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2、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不再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而是改为支持从任意一家银行通过(对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费(保证金支付不能在系统中完成,可以通过企业网银转账或银行柜台通过企业账户电汇汇出)。交费时,收款账户名是“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款账号是订单中生成的账号。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所汇钱款将被原路退回至付款账户:
1) 付款到除订单中显示账号之外的其它账号的;
2) 付款账户名与订单中记录的交款人不一致的;
3) 付款金额与订单金额不一致的;
4) 到账时间晚于订单最迟支付时间的;
5) 订单或者其中某笔费用已被部分或全部支付的;
6) 订单已被撤销的;
7) 所投项目或包已经终止的;
(二)进行电子支付的前提(仅限资格预审文件费、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
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
2、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企业网银,并开通B2B支付功能。
3、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个人网银。
(三)电子支付操作步骤(仅限资格预审文件费、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
1、投标人访问神华招标网;
2、点击“投标人登录”,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点击“交易管理”菜单下的“我的费用”子菜单;
4、在待交费列表中选择参与项目所对应的费用,并点击列表最右侧的“加入购物车”按钮;
5、选完所有希望交纳的费用之后,点击橘色购物车图标,在打开的页面中录入发票及邮寄地址,然后点击“生成订单”按钮;
6、在系统显示的订单列表中,选择一个订单,点击右侧的图标支付订单。然后按照提示选择支付方式并完成支付。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登录系统后在“帮助中心”中下载操作手册。
(四)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神华招标网的网址以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2、点击“支付”按钮后,跳转到的收银台界面地址是以https://epay.orangebank.com.cn/epay/开头的网址,其他均为非法冒;
3、我司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4、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