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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林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 竞争性磋商二次采购公告

   日期:2019-03-05     浏览:2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采购人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的委托,对  景谷林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二次采购  (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特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景谷林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二次采购

2.2采购人: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3项目编号:【旺招字】PE19124-0206

2.4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负责景谷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艺调试及运营管理工作,并对厂界范围内的现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管理,达到上级考核及相关要求标准。

2.5采购预算价:¥950000.00元;

2.6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委托运营期为二年。

2.7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

2.8质量要求:达到上级环保部门及相关规定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2.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参加本次磋商的投标人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外,还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实施本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且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污水处理、污水处理设施等事项内容。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以来承担过二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以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为证明,类似项目是指签约合同价在95万元以上的污水处理委托运营项目业绩,采购人将对业绩证明材料核查真实有效性,若经查实业绩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7条处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财务状况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5年、2016年、2017度财务审计报告);

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其它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办理入滇登记且投标单位在投标期内未被招标行业监督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按规定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滇备案证》,拟派本项目组所有人员必须在入滇备案证上登记备案,且入滇备案证有效期需覆盖投标有效期,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且同等条件下优限选择本地企业。

4、报名时间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评标时将采用电子评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进行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

4.1.1现场报名:请于2019年2月19日至2019年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平原人家4幢2楼  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报名费收据(报名费收据须在开标时出示)。报名及磋商文件售价:600元/包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1.2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结束后,请于2019年2月19日至2019年2月25日上午9时至17时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pesggzyjyxxw.com)进行网上报名,未进行网上报名的投标无效。

4.1.3磋商文件的获取:网上报名结束后,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pesggzyjyxxw.com)下载磋商文件(此为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

4.2现场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下列资料供审验: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

2)业绩证明材料(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

3)分支机构入滇备案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云南省外企业提供);

4)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报名可不提供);

6)授权委托代理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

7)法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上述第1)至(3)项的彩色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与第(4)至(7)项统一胶装装订成册,并在封面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报名将被拒绝。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为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评标时将采用电子评标。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专用电子文件编制工具进行编制并上传至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pesggzyjyxxw.com)。具体操作方法流程请自行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了解。

5.2首次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900分;

5.3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900分;

5.4磋商地点:景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威远镇江东开发区芒东路1号景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厅);

5.5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在首次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电子签名及上传、打印“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回执”等流程,在首次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磋商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5.6网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投标人须在首次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地点并现场递交存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光盘(光盘表面标识投标人名称)。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光盘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同时:投标人务必携带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企业数字证书(CA)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资料,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相关资料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取二次报价方式,投标人的首次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二次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

9、电子投标技术支持

电子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QQ:4009618998;数字证书办理技术支持联系人:葛师(电话:0879-2130262,1478725198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普洱市思茅区石龙路普洱市政务中心4楼(4175)窗口。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采购代理: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 普洱市景谷县县城                      址: 普洱市思亭路平原人家4幢      

联系人: 彭工                               人: 高伟                          

 话: 18087727020                           话:  0879-2312188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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