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POWERCHINA-0103006/003-19047
一、招标说明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路桥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机构”)拟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采购。本次招标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义乌商城大道项目部签订采购合同并进行货物结算。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工程内容及规模:义乌市商城大道(雪峰东路-浙医四院)隧道工程西起雪峰东路西,桩号K-1+862.432,东至浙医四院东,桩号K5+905.4,全长约6.04km,采用地下隧道结合地面道路的建设形式,城市主干路标准,地下隧道和地面道路均采用双向6车道规模,设计车速60km/h。全线共布置10条进出转换匝道,6条地库联络通道(含远期右转过江匝道)并布置管理用房1处,通风塔2处。金义东市域轨道交通沿商城大道北线隧道布设,本工程合建段全长约3.867km,涉及2站3区间。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市政隧道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综合管廊工程、地面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河道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管线工程、管线迁改工程、交通疏解等。
2、招标范围: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义乌商城大道工程项目部施工所需商品混凝土,预计需求总量26032立方米。
3、采购数量:
3.1本次招标商品混凝土主要规格数量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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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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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混凝土 |
C20 |
立方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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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混凝土 |
C30 |
立方 |
5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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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混凝土 |
C35 |
立方 |
18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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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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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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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招标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本次招标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因业主及设计方对建设项目的调整或实际施工影响造成的招标范围变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范围内商品混凝土实际需求量的调整,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2、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生产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4、交货时间:2019年4月20至2019年8月20日(详细交货规格、数量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依据工地需求分批组织供应)。
5、交货地点: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义乌市商城大道项目部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交货方式:搅拌车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工地浇筑仓位。
6.1、招标人自备泵送机械或不使用泵送机械,投标报价中要求不含泵送费用。
6.2、泵送费用投标人在报价中单独注明。
7、质量要求:
7.1预拌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GB/T 14902-2012《预拌混凝土》及其引用标准的优质产品,《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版),《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设计规范》CECS138-2002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标准发布,新标准自行替代原标准。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版),《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设计规范》CECS138-2002等相关规范。投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委托的中心试验室指派的专人“驻站”,对中标人混凝土生产、原材料、试验、供应等全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控。随时抽检,由买方制定相应的质量监控措施并具体实施。投标人对此无异议。
7.2混凝土的强度必须符合GB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标准》及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最新标准。
7.3混凝土中使用水泥、砂子、石子等必须为符合国家、浙江省建设主管部门、买方要求及行业相关标准,买方将随机抽检,抽检不合格每次罚款2000元,且暂停供货待检验合格后再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计量认证证书》,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可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2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3年)类似工程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的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供货合同不得少于1份。(附合同金额清晰地合同扫描件)。
1.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1.4财务状况: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2、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1授权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2、已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于2019年4月4日17时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于2019年4月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义乌市城北路205号7楼中水三局会议室(详细地址)持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鲜章)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每套工本费500元/本,仅接受现金方式,招标文件一旦售出,不论投标人是否参与投标均不予以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义乌市城北路205号7楼中水三局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3.powerchina.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路桥分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米秦路15号
邮编:710000
联系人:马霄(分局) 闫静国(项目)
电话:18792899373 15029928408
电子邮件:
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浩(公司集采中心)
电话:029-86178686-8769
九、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29-86267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