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8004-19021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铁路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中段(东区、西区)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拟采购型钢柱和型钢梁一批用于本项目施工,拟采用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于文件递交结束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通过中国电建集采平台递交。
一、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型钢柱构件 |
见附图 |
146.134 |
吨 |
含材料费、安装费 |
2 |
型钢梁构件 |
见附图 |
144.454 |
吨 |
含材料费、安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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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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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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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货时间及地址:暂定2019年04月30日前按买方需求通知将货物送达湖南省长沙市地铁6号线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2.交货价:该价格包括所有材料费、加工费、运输(含运输保险)、包装、调试、税金、拟获得的利润等到达工地安装合格的一切费用。
二、技术要求
1.按图纸要求加工制作。
三、包装运输及服务
为避免货物二次转运损坏,采用工厂包装。卖方须将货物进行包装处理,适合集装运输,包装明显处应注明发货标记、长×宽×高、毛重、净重及编号,并标明买方单位名称、收货人等内容,由于包装不良引起锈蚀、损失,丢失,卖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包装件必须坚牢,并应按照商品特点,采取防潮、防震、防锈、防压等措施,包装箱内附有详细的中文装箱清单。
3.1、发货通知和验收
卖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装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卖方应于货物启运前7日内,将发货通知单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买方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铁路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中段(东区、西区)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发货通知单包括供货商名称、合同号码、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货物总价值、总件数、总体积、最大单件体积、总毛重/总净重、交货地点、发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日期以便买方安排到货接收。如果卖方未通知买方而自行发运,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负责。货物出厂时,应有卖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必要时应附有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3.2、服务(质保期内)
3.2.1、质保期内, 卖方在收到设备质量问题通知后, 且质量问题是由于卖方生产原因所至, 卖方在十四天内更换质量合格的部件到买方设备使用现场,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3.2.2、卖方向买方提供现场指导安装、调试服务。
四、付款单据
为了支付货款,卖方应呈交下列单据:
(1)增值专用税发票1份;该增值税发票要求:
1)卖方严格根据合同内容开票,金额与合同相符;
2)发票收款人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3)卖方开票后必须在5天内寄至买方设备物资办;
关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要求:
卖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前,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及如下信息,及时向买方开具税率为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合同税率与国家政策保持一致,不含税价格不进行调整,只调整合同总金额。并同时向买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如有销售货物清单,其清单必须通过增值税开票系统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且增值税发票及销售清单注明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在卖方的经营范围内。否则,买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或者拒绝付款。
买方增值税发票信息如下:
纳税人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税务登记证号:91430000183761776J
税务登记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常青路8号
税务开户银行:建行长沙长岭支行
税务开户银行帐号:43001791061050000164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0731-82822119
卖方增值税发票及收款信息如下: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证号:
税务登记地址:
税务开户银行:
税务开户银行帐号: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若卖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中文装箱单两份;其中箱内或裸装件至少放一份,送交指定收货人至少1份。
(3)由制造厂出具的品质和数量证明书两份;如属于设备则相关文件(说明书,操作使用手册等)至少要有一份以上放入箱内随机发运;如属于材料则至少需要合格证和材质说明等文件。
五、供应商复函须知
5.1、报价函应加盖贵单位公章,并按附表一格式要求报价。
附表一: 报 价 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生产厂家 |
报价(万元) |
含税总价 (万元) |
||||
不含税单价A |
不含税总价B |
税率(16%) |
税额C=B*16% |
含税单价D=B+C |
|||||||
1 |
型钢柱构件 |
见附图 |
吨 |
146.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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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型钢梁构件 |
见附图 |
吨 |
144.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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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万元): |
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⑴所有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
⑵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总价为准;
⑶投标方可增项报价,以提供更详细的报价组成。
(4)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合同税率与国家政策保持一致,不含税价格不进行调整,只调整合同总金额。
5.2、供应商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5.2.1、投标总价和分项报价。其中包含:技术资料、备品备件、运输(运输费用单独列出)、协助安装和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费用。
5.2.2、详细设备技术性能描述(包括设备、设备主要器件、备品备件等的规格性能、产地、技术参数、主要功能说明等内容);
5.2.3、交货地点及时间:
暂定2019年04月30日前按买方需求通知将货物送达湖南省长沙市地铁6号线项目农科院农大站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5.2.3、供货设备质量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5.2.4、交货期及相关售后质量及服务承诺;
5.2.5、请提供设备制造厂代理授权书。
5.2.6、报价有效期:60天。
5.3、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5.4、对上述条款应作出响应,非响应性报价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六、报价时间及地址
请贵单位于2019年3月28日(周四)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将以上设备投标文件密封递交或制作成PDF文件通过中国电力建设股份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ec3.powerchina.cn)上传。
七、付款方式
预付款:无预付款。
短期支付:合同签订后,由投标人全额垫资,按照招标人的电话或传真通知将货物送到湖南省长沙市地铁6号线项目农科院农大站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开具国家正式税务发票到招标人财务办理挂账手续。结算货款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半年,在质保期满经确认后无息支付。
八、延迟交货违约责任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形外,若卖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每延迟一天,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0.5%作为违约金。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双方约定的交货日期30天,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5%作为违约金。
九、其它条款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询价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铁路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心区常青路8号
联系人:王洁乐 谢淼
电话:0731-82822027 18973106506
监督电话:0731-82860112 传真:0731-82860095
邮箱:807601192@qq.com
2019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