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大宗物资采购(石灰石)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大宗物资采购(石灰石)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大宗物资采购(石灰石)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
规模: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两台发电机组装机容量分别为330MW、200MW。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石灰石
技术规格:规格见专项条款摘要表。
交货地点: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交货时间: 供货期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如果是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及生产厂家资质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产品检验报告);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石灰石供货业绩,并附有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19 年 3 月 25 日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 80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满足电子商务平台要求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4月15日11:00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 | 地 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258号 |
| 邮 编: | 150000 | 邮 编: | 050071 |
| 电 话: | 0451-58568086 | 电 话: | 400-010-1086转8205 |
| 电子邮箱: | hnhljrsb@163.com | 电子邮箱: | hnzbxy@163.com |
| 联 系 人: | 王先生 | 联 系 人: | 肖先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