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园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园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已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字【2019】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金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地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园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
2.2建设地点:江华经济开发区园区内
2.3规模:总投资约593万元;
2.4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7招标范围:江华瑶族自治县园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为江华经济开发区老产业园区路网雨污水分流改造项目,本次预算包括金牛大道、四海大道、舒家山段污水分流改造。施工内容包括敷设钢筋混凝土污水管道3800米,包括土方、施工工程。其中金牛大道段900米,DN800;瑶都大道-舒家山-城北大道段1700米,DN1000;四海大道-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段1200米,DN1000。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投标人超出招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注册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担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拟任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5 拟任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网站下载的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未提供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或按提供的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且经投标人澄清、纠正仍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但要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明细表及养老保险缴纳发票原件并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证明原件))。
3.6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前从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zcity.gov.cn)上下载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网络下载的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共为400元,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湖南地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Email:2609383576@qq.com),过期不予受理;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 4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公-安机关颁发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此而带来不能进行身份识别的一切后果。未按规定出席开标会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际性要求。
6、资格审查方式
6.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的通知执行。
6.2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下(含 9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6.3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确定评审计分由高至低排序选取5家合格投标人直接入围,其他的入围投标人由招标人从其余的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4家为入围投标人”。
6.4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I ”。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 4 月 22 日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8.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14时 30分(北京时间)。
8.3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3楼)。
9、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
9.1.1、递交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保证金托管账户管理,并注明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园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如未注明项目名称至使无法查询或带来其他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无效。
9.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9.3、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11.1、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电话:0746-2327712 。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金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 1897468317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地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邓女士、
电 话:13723784902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长征路405号3楼
邮 箱:2609383576 @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