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发电  电网  电厂  铁路  核电  内蒙古  山东  风电  消防  辅机 

工作面防灭火材料采购-2019 年 04 月大唐煤业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三部

   日期:2019-04-02     浏览:2    
核心提示:工作面防灭火材料采购-2019 年 04 月大唐煤业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三部项目名称:工作

工作面防灭火材料采购-2019 年 04 月大唐煤业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三部

项目名称:工作面防灭火材料采购 招标编号:CWEME-1903-MYGS-002

招标人: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所属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所属行业:能源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该项目的工作面防灭火材料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 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 基本情况

1.1工程名称: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

1.2标的名称: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备注

CWEME-1903-MYGS-002

工作面防灭火材料

电子开评标

工程简介: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隶属于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公司股东方为中国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联美集团有限公司;中

国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1%,联美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9%。龙王沟井

田北邻薛家湾镇;南邻东坪井田;东邻中小煤矿开采区及黑岱沟露天矿田;西部

为 6 号煤层 575m 埋深线。井田东西长 4.3~10.8km,南北宽 4.3~7.7km,井田

面积 41.3536km2。矿井设计生产能力 10.0Mt/a,地质储量 1368.28Mt,工业储

量 1265.77Mt,设计可采储量 637.48Mt。煤质属长焰煤,为优质动力用煤。

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点岱沟村


建设规模:1000 万吨/年井工煤矿

二、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CWEME-1903-MYGS-002

工作面防灭火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

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具有出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3.1.2 投标人应是本次招标标的生产商,也可以是代理商。投标人如是代理 商的,须提供标的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代理证明资料。投标人须具备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 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业绩要求:

标的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应具备本次招标标的

应具有 5 年有 2 个或以上与招标标的相同

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危

或性能不低于招标标的供货业绩(合同扫描

工作面防灭

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及相

件),且具有良好运行应用的证明文件(用户

关证件等。

证明)。

火材料

代理商应提供代理品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的供货及运行业

牌上述要求的生产制造商

绩应为其代理品牌相应的业绩(以合同扫描件

相应证书。

为准)。

3.1.4 取得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3.1.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 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6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 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1.7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近 3 年内未发生任何合同中违约情况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致使使任何合

同被解除;

(4)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获 取 方 式 : 登 录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http://www.cdt-ec.com),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

投标事宜(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请参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电子钥匙办理指南》。网站客服联系电话:400-888-6262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4 月 2 日至 2019 年 4 月 15 日。

1)招标文件发售、咨询电话:400-888-6262。

2)购标结果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为准。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

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

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

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4.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

审查。资格条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 年 4 月 23 日上

10:00(具体时间以开标通知为准,开标通知在开标前 5 天发送至联系人邮


箱)。

5.2送达地点:北京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 B 座三层(银河财智中 心开标大厅)。

5.3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 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 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招标人 不予受理。

开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纸 质版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密封,送达指定地点,以便存档备用。

本次招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 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总大小

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

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中国

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4 其他递交方式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投标文件电子版需要在大唐集团公司

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上递交,且实行电子化开标和评

标。开标现场不对投标人书面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只作存档使用。本次开

标采用电子开标方式,对于网上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我们将举办培训会议。

有关培训会议的安排事宜,请密切关注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联系方式:

400-888-6262。培训内容:针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系统的投标操

作及应用,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为前来投标的供应商提供现场培训、办理

电子钥匙和投标文件上传支持服务,供应商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电子钥匙到场。

如未按时参加培训,造成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5.6 重要提示:如参加投标,请务必留意招标文件中对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此次招标的保证金账户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保证金系统为投标人 针对所报名的标段生成的唯一的一次性账户(保证金账户每次招标、每标段、每 个投标人均不相同,请务必不要多标段合汇,且保证金到帐会有一定时间差,请

务必不要重复汇款,建议在开标前 5 日内汇出),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

七、报名联系人: 标书发售及平台服务电话:400-888-6262

招标代理: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虹飞

电 话:18911318292(电话无人接听时,请发邮件) 邮 箱:yinhongfei@cweme.com

址:北京市石景山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银河财智中心 A1 座 1009 室

编:100040

八 关于公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畅通

招标采购业务投诉渠道,现公布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具体事宜如下:


8.1 受理范围

8.1.1 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8.1.1.1 通过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设定不合理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

指定专利、品牌等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8.1.1.2.通过劝说潜在投标人不参加或退出招标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组成

联合体共同投标,划分不合理的标段等方式,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8.1.1.3.通过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信息,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评标 标准等方式,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8.1.1.4.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影响公平竞争

的;

8.1.1.5.通过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向特定投标

人泄露涉密信息等方式,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8.1.1.6.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限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或者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等情况的;

8.1.1.7. 其他无正当理由干涉招标过程,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

用原则的行为。

8.1.2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8.1.2.1 通过发布与实际采购内容不一致或名称模糊含混的招标公告,向潜

在投标人提供错误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

招标采购活动的;

8.1.2.2.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评标委员会成员

等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涉密信息的;

8.1.2.3.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投标,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

8.1.2.4.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8.1.2.5.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或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

的投标人提供咨询的;

8.1.2.6.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8.1.3 其他投标人的以下行为:

8.1.3.1. 投标人之间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放

弃投标等方式,串通投标的;


8.1.3.2.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8.1.3.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

投标的;

8.1.3.4.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提供虚

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的;

8.1.3.5.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8.2 督察电话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010-66586738;

接听时间:每个法定工作日的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8.3 处理流程

督察电话由工作人员负责接听,全程录音。电话内容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

人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拨打督察电话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实名投诉书,投诉书

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投诉书内容属于受理范围,且线索清晰、事实清楚的,集团公司将依据相关

规定调查处理。不予受理的投诉,由工作人员将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投诉人。

投诉处理决定做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

理由。

8.4 注意事项

8.4.1 对于集团公司已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投诉,以及

已由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或正在办理)、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

不在受理范围内。

8.4.2 不在上述受理范围的招标采购业务咨询、质疑和投诉,请与招标公告

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或与招标代理机构投诉处理部门联系(电话:

010-68777970,传真:010-68777672,邮箱:tousu@cweme.com)。

8.4.3 要求实名投诉,具体以本通知第三部分“处理流程”要求为准。

8.4.4 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 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投诉,

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

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一定时期内在集团公司系统停止授标。


8.5 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等;

(2)被投诉人名称;

(3)投诉事项的基本情况;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署名。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工

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

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提起投诉日期;

(8)之前的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材料;

(9)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

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代

理的权限和事项;

(10)外文投诉书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解释材料以中文译本为准。

 
 
扫一扫快速入网
 
更多>同类招标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授权书  |  认证审核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