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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公路扩建项目—石楼镇海心村安置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日期:2019-04-11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目的1.2 1.2.1 工程名称:海鸥公路扩建项目—石楼镇海心村安置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1.2.2 工程位
海鸥公路扩建项目石楼镇海心村安置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海鸥公路扩建项目石楼镇海心村安置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海心村

1.2.3  工程范围: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1444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214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733平方米,容积率暂定1.2计算,建筑密度暂定按30%计算,绿化率暂定35%计算。(具体数据按规划局批复为准)项目主要包括:新建4具有岭南水乡风格住宅楼多幢,建筑限高约15米;内配设户型分别为:1501209060平方米(其中要求12090平方米户型占比较大)。配套有市政道路、物业管理、文化活动中心、电房、停车位等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基坑支护设计(若有)、给排水、通风空调、强电、弱电(信息网络、有线电视、有线电话)、建筑智能化系统、消防、人防、防雷、节能、监控系统、污水处理、卫生防疫、环保、装饰装修、通风空调、建筑物周边的室外园林景观、道路、室外照明、供变电工程、综合管线、场地平整、挡土墙、围墙等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所有工程及附属工程设计项目,项目中标后,若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按规划局要求出具该项目相关效果图,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该费用已包含在勘察设计合同价中,招标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1.2.4  规划用地文件:/

1.2.5  项目批准文件:/

1.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16466.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3338.24万元;

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20年月,竣工日期为2021年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8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且同时具备(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1)(2)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本项目不接受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参与投标或与中方设计企业合作设计该项目投标。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体要求详见附录3)。

1.4.7  信誉要求:

1)未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未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3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暂无拒绝投标名单)。

[注释] 招标人可以对申请人的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况予以评审。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投标报名时间,即2019 415  日至2019 4 19  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2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本项目不集中勘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  集合地点:本项目不集中勘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7    费用

 

1.7.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6.69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33.421万元。

勘察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其中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专业调整系数(1.0)和附加系数(1.0)。

设计费结算以经番禺区财政局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预算价为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计算,费率浮动幅度不变。设计各阶段的方案调整及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不另外增加设计费。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33.3421万元,全部用于投标人的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6.66842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5.001315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8名的投标人3.33421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7.4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岩土工程勘探综合单价最高不超过120/米,该费用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办理工程相关许可、机械进退场、青苗补偿、修筑钻机通行简易道路等全部费用。

1.7.5  工程测量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

1.7.6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同一管沟,相同种类的管线只按延长公里计费一次;同一管沟,不同种类的管线,可分别计费。

1.7.7工程物探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工程物探费用浮动幅度为下浮20%。工程物探费结算以现行勘察规范为基础,按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7.8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本次招标合同价已包括征询意见所发生相关费用、设计报建、设计送审、招标配合、施工现场的配合等工作的劳务、管理、住宿、临时办公、材料、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招标文件中是否有提及。同时工程设计费已包含各种评审和研讨时发生的专家费、交通费、会务费、考察调研等一切费用和设计期间至工程竣工验收期间所发生的发包人要求宣传、汇报(含设计模型、音像、动画、效果图等资料)的费用以及基坑支护方案审查的费用等。上述所列发生费用全部由设计人承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勘察费用中已包含临时占用土地、青苗、树木赔偿费、交通工具使用费及其他影响勘察正常进行所发生的有关费用。

1.7.9中标设计单位必须按相关职能部门的报审要求提供设计成果。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图纸文件必须符合规划部门的要求,用地报批的地形图资料需满足国土部门的审批要求,提供设计成果时一并提供合格的电子文件及有关证明资料。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3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7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

联系人:何工

电话:020-84843123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嵩山路60

1.9.7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9.8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

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9.9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

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嵩山路60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4843123

1.10.4 传真号码:020-84843123

1.10.5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425  广州市白云区祥景路20-30号二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39219355  13527666001

1.11.4 传真号码:020-39219355

1.11.5电子804836401@qq.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1400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

1.12.3 电话(手机)号码:020-22871915

1.12.4 传真号码:020-22871920

1.12.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1400 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番禺区建设局大楼2

1.13.3 电话号码: 020-84892221

1.13.4 传真号码: 020-84892221

1.13.5 网址:http://js.panyu.gov.cn

 




附件:
招标公告-海心村安置区工程(上网稿4.10).doc

招标文件-海心村安置区工程(上网稿4.10).doc

2018测42B374(广州坐标).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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