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备案编号:[2018]088号批复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长沙梦程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现就梦想枫林湾项目过程造价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岳麓区枫林三路与麓云路交叉口东南。
2.2建设规模: 梦想枫林湾项目为商住混合项目,占地19589平方米,建筑密度≤40%,容积率≤4.5,商住比≥5:5,总建筑面积约119826.3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187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7949平方米。其中住宅采用全精装修,公寓公共部位装修。
2.3工程投资估算:建安工程造价约37000万元;本次招标项目估算金额约146万元。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项目后评价工作完成止。
2.7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涵盖的工程范围为梦想枫林湾项目所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护坡、降水、地基及地基处理、建筑、结构、机电、暖通、给排水、消防、弱电智能化、粗/精装修(包括但不限于公共部分、成品精装房、售楼处、样板间、外立面装修、商业等)、园林景观、供配电、人防、配套设施、红线内道路、室外工程及小市政、楼内电梯、燃气、甲供材料等所有工程类、服务类、货物采购类等的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1)交易阶段:①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②施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③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④招标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不含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⑤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
2)施工阶段:①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②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③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④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⑤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提出融资方案的建议。
3)竣工阶段:①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②配合竣工决算的编制及审核;③建设项目造价后评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工程造价不少18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招标控制价编制或招标控制价审核或结算审核或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入围业绩。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派驻现场的专业技术人员最低配备为4人,项目负责人1人,驻现场负责人1人,专业技术人员1人,其他人员1人。
3.4.2拟任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在本单位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4.3拟任的驻现场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在本单位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注册在本单位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4拟任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在本单位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注册在本单位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5拟配合本项目的其他人员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拟任本次投标的专业项目负责人1人,驻现场负责人1人,技术人员1人,其他人员1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入围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时间以合同上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若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规模相关内容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文件作为补充资料。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帐户名称: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沙名城支行
帐 号:431616000018010039279
5.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简称 “梦想枫林湾项目过程造价服务项目”。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简称“梦想枫林湾项目过程造价服务项目”,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按如下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本项目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与资格审查文件一起提交。资格审查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影印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 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6.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6.2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起至2019年4月29日止,每天9: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6.3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商务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联系人:易先生,联系方式:13875855080
7. 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采用基本资格审查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