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TJTG2-2019-323
代理编号:HNXZ-2019-XT-XMZB-03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湘潭段)工程两阶段初步勘察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审[2019]2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招标人为湘潭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湘潭市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湘潭段)工程起于芙蓉大道长潭交界处,接芙蓉大道长沙段,向南沿现有芙蓉路走向,终于湘潭北二环,全长12km,按照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其中:长潭界至京深线长1KM,限速70KM/H,双向六车道,外侧预留一个车道,路基宽度36.5M;京深线至湘潭北二环长11KM,主道设计速度80km/h,双向六车道;辅道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60M,全线采用沥青砼路面。主线上跨5处2615M(昭云大道、晴岚路、沪昆-红易路、昭华路和商城路),分离式立交4处,人行天桥16座。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92738万元。
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工程勘察设计共分为一个标段。其勘察设计内容等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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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分项名称 |
长度 (km) |
主要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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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湘潭段)工程 |
12 |
1.本标段内的建设内容的初勘、初测、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后涉服务。 |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发包人发出开始勘察设计通知后60个工作日内提交本标段初步勘察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行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行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内,投标人应至少同时完成过①一条里程8km及以上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业绩;②一条里程5km及以上城市主干路(或城市快速路)的勘察设计业绩;项目业绩需勘察与设计同时具备,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8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7年和2018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6年~2018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5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16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的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4.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5.3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6.2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6.3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形式的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银行保函必须保证以下基本要素:受益人名称、保函金额、保函有效期等。
6.4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6.5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交通运输局网和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概况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东大道19号
联系人:戴可以
电话:15197180751
招标代理: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锦泰广场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507室
联 系 人:游恒林 王晓希
电 话:18773202733
监督部门:湘潭市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交通信息大楼
电 话:0731-55558121
传 真:0731-55558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