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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北山中学东侧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日期:2019-05-14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0724-1900Y03N1726涉及包号:/01公告名称:连州市北山中学东侧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


招标编号0724-1900Y03N1726     涉及包号:/01

公告名称: 连州市北山中学东侧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分类: 项目负责人: 吴思远 020-

公布日期: 2019-5-14

项目内容:
连州市北山中学东侧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连发改行[2019]25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资金证明,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对连州市北山中学东侧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连州市北山中学东侧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建设单位: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邝先生 联系电话:0763-6637768
地 址:连州市北湖路66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0763-3631912
地 址:清远市新城区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1号楼2908室
招标监督机构: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763-6623941
三、建设地点:连州市北山中学东侧。
四、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连州市北山中学东侧,用地总面积3134㎡,规划半地下停车场2934㎡,顶层体育公园面积为2934㎡,提供停车位80个。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连州市北山中学东侧,用地总面积3134㎡,规划半地下停车场2934㎡,顶层体育公园面积为2934㎡,提供停车位80个。
(3)招标控制价:暂定为1270.15万元。【勘察设计费50.49万元(勘察费4.59万元+设计费45.90万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1219.66万元】。
注:建筑安装工程费待施工图通过图审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预算编制,该预算编制经财政出具最高限价,中标人以财政核定的最高限价为结算依据。勘察设计费最终以财政审核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为计费依据,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计算所得的勘察设计费×(1-投标报价下浮率),以最终财政审计部门审定的价格为准。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资金来源:由连州市财政安排解决。
六、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招投标日程安排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七、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固定投标员(即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开标室签到,否则建设单位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营业执照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勘察、设计、施工等资质:
2.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2.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以下两类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1)建筑类设计资质:(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市政类设计资质:(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以上施工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及建市[2015]154号的规定。
2.4.1、拟任本工程勘察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2.4.2、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需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2.4.3、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要求一级),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4、投标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业务时,必须由该企业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的固定投标人员代表本企业参加,由固定投标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到现场签到后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需1名固定投标员。(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固定投标员)
5、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 ☑接受,但成员总数不超过5个;□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在评标环节,其资质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4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
7、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共同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固定投标员)
8、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记录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并根据各自分工查询,但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同时投标人需提供一份承诺函,承诺所查询结果真实、有效,无行贿犯罪情况。(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9、投标文件中有投标担保。
10、踏勘现场:不组织。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建设单位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建设单位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开标前,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售后不退)和出示《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否则建设单位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异议受理电话:0763-6637768
地 址:连州市北湖路66号
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下载招标资料。
十七、建设单位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建设单位: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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