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警种专业配套工程项目造价咨询(HBSJ-201905FJ-013002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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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1905FJ-0130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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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项目湖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警种专业配套工程项目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8]3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公-安厅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湖北省公-安厅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湖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警种专业配套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181号。 建设规模:建设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网络安全保卫技术、技术侦查、科技信息技术、档案馆及警史馆等六类专业警种用房的专业系统建设及配套装修,建筑面积43528.2平方米。总投资38789.99万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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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总投资额38789.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550.83万元。本项目建设的专业警种用房设置在湖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内,六类专业警种用房分别为刑事侦察技术用房、出入境管理用房、网络安全保卫技术用房、技术侦察用房、科技信息技术用房和档案馆及警史馆。总建筑面积43528.2平方米。湖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警种专业配套工程项目造价咨询。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7月01日 合同估算价:345.1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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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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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
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59.175.169.110/web/Index.aspx#)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不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无需在该一体化平台登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其它: 1、投标人应具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从2014年06月25日至2019年06月24日承担过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或投资额在3.5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2、履约信誉要求:未被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限内),未被行政机关禁止进入湖北省建设市场(且处于处罚期限内),且从2014年06月25日至2019年06月24日在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项目中未发生违规操作的行为;拟派人员从2014年06月25日至2019年06月25日在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项目中未发生违规操作的行为。
3、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未亏损(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2016、2017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信誉要求:①不再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信誉证明材料,以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从2014年1月1日开始至今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②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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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9年05月31日至2019年06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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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6月25日 14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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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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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和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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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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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