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区展馆会议室改造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招标代理单位: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6月
AB区展馆会议室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AB区展馆会议室改造项目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0号广交会琶洲展馆A、B区内。
1.2.3 工程范围:会议室装修改造涉及的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精装修、设备控制自动化和音响视听设计等(详见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设计内容:本次委托设计的是A、B区会议室改造项目,装修面积约为3600平方米。设计内容包括:改造项目所涉及的装修装饰专业、空调通风专业、配电专业、消防专业、智能化系统专业、音影视听设备专业等。以及由于会议室改造而迁移的PDC设计廊的装修设计(仅限天、地、墙的设计)。
1.2.4 规划用地文件:/。
1.2.5 项目批准文件:有关文件。
1.2.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2384.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212.3万元(含家具和仓库系统采购)万元;
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
1.2.9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年/月,竣工日期为/年/月。
1.2.10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50年。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州东越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4.2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1.4.3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1.4.3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7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体要求详见附录3)。
1.4.6 信誉要求: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4.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投标报名时间,即2019年 6 月 12 日至2019年 6 月 19 日的上午 00:00~12:00 ,下午 12:00 ~23:59。
1.5.1.1 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投标人须在上述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手续,逾期不受理。
1.5.1.2 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内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1.5.1.3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4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合同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3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 集合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7 费用
1.7.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05.6万元。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2 中标单位及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未中标单位的方案补偿费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且未中标单位提出申请并经招标人审核后,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未中标单位:
评审排序第1名4万元;
评审排序第2名3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2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1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本项目以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止为基本服务期限。工程投入使用后,若发现工程设计未能满足本合同的要求,中标人必须继续提供服务,直至满足要求为止,对此招标人不额外支付费用。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以下表格所确定的完成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注:设计时间包含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批、报建期限):
各阶段设计深度及提交图纸要求:
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border:none;mso-border-alt:solid windowtext .5pt; mso-yfti-tbllook:1184;mso-padding-alt:0pt 5.4pt 0pt 5.4pt;mso-border-insideh: .5pt solid windowtext;mso-border-insidev:.5pt solid windowtext'> | 设计阶段名称 | 各阶段设计成果内容 | 图纸数量 |
| 方案图阶段 | 1平面布置图(含平面功能布置、放线尺寸) 2天花布置图 3地面物料铺装图 4背景墙或特殊造型墙体的立面图 5重要空间的效果表现图 | 图纸五套 |
| 施工图阶段 | 装饰施工图:包括平面图(天地墙)、立面图、大样图、施工说明、物料表及物料样板、家具及灯具的图片等、重点部位天花造型节点大样图、门窗的节点大样图、强弱电开关插座位置定位图、主要装修部位材料的样版或色版、 各专业施工图:包括平面图、系统图、点位布置图及所选用设备的图片等家具及灯具的图片等 | 图纸十套及含各专业所有内容的电子光盘2张 |
备注:所有标注的尺寸应以mm为单位;设计成果中的所有文字应为中文简体。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8.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2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费的计费基础为中标金额,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下浮5%计算。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联系人:曹工
电话:020—89138389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2号行政办公中心5楼
1.9.8《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
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9.8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其他(有则添加,无则删除)。
1.10 招标人
1.10.1名称: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1.10.2邮政编码、地址:510335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2号行政办公中心5楼
1.10.3电话(手机)号码:020-89138389
1.10.4传真号码:020-89138358
1.10.5电子邮箱:cecfzb@cantonfair.org.cn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名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1.11.2邮政编码、地址:528000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友邦金融中心二座37层
1.11.3电话(手机)号码:15889939246/0757-63506402
1.11.4传真号码:0757-63506405
1.11.5电子邮箱:huangwenshan@sinochem.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2.2邮政编码、地址: 510630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2.3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12.4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2.5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邮政编码、地址: 510630 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
1.13.3电话号码: 020-89885682
1.13.4传真号码: /
1.13.5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