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医药学院的委托,对湖南医药学院新校区强电(室外)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作如下更正:
- 原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或其他省级国家能源局监管办公室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要求四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更正为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或其他省级国家能源局监管办公室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要求四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做相应修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其它事项不变。
湖南医药学院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