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乌高速公路棋盘井至乌海段地方道路恢复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荣乌高速公路棋盘井至乌海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棋盘井至乌海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3﹞1983号)文件批准建设,荣乌高速公路棋盘井至乌海段地方道路恢复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荣乌高速公路棋盘井至乌海段地方道路恢复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9﹞395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荣乌高速乌海段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19.4%;地方自筹:5.7%;银行贷款:74.9%,招标人为荣乌高速乌海段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地方道路恢复工程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恢复主线段起点位于海南至乌达城际快速通道K11+000处,沿海惠线向南至拉僧庙镇海化工业园区,终点接G109线K1129 +293处,恢复里程
恢复支线段起点位于主线K13 +488处,向东下穿海公铁路,与S217线K40+500处相接,恢复里程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地方道路恢复工程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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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起讫桩号 |
工程规模 (Km) |
主要工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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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JLSG |
恢复主线段:K0-K19+770.012 恢复支线段:K0-K1+884.77 |
约21.655 |
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资质及业绩要求
要求投标人具备:
①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 自有(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一致时或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③近5 年(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进行评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2 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
5.1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的会员报名,未进行网上注册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会员办理网址请参见(http://www.whggzy.com)栏目中“会员注册流程”),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5.2网上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已经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8月6日后(含当日)在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5.4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含招标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含招标图纸)一律以转账方式在开标现场进行缴纳。
5.4招标文件交费: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在开标现场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或微信扫描等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不支持任何现金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未缴纳文件费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接收其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R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标段人民币30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
(1)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
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金。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所投标段号。
递交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荣乌高速乌海段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内蒙古银行乌海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15
0120 1090 0153 82
行 号:3131
9300 1026
(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投标人应开具金额与投标保证金一致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由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一信封内,在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同时单独递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中装订银行保函复印件即可。银行保函开具日期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不要求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mgggzyjy.gov.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www.whjtw.gov.cn)、
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whggzy.com)、
乌海日报。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6号
电 话:0473-2052184
邮 编:016000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荣乌高速乌海段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6号
邮 编:016000
电 话:0473-2052102
传 真:0473-2052102
联 系 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7804713071
传 真:0471-6539254
联 系 人:孙 靓
网 站:www.nm-highway.com
公告附件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人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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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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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JLSG |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对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不进行专业分包,则投标人还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自有(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一致时或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且法定代表人非同一人时,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自有关系。且该试验检测机构在“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网站“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属实并在有效期内;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如潜在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要求,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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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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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JLSG |
1、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小于3500万元人民币(以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营业收入”为准); 2、为本项目承诺提供的流动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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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业 绩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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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JLSG |
近5 年(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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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业 绩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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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JLSG |
近5 年(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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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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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经理 |
1 |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要求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评标时将在“中国建造师网”上核实,核实无结果或无法核实或核实不符的不予认定); 3、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评标时将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查询》中核实,核实无结果或无法核实或核实不符的将不予认定。)。 4、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18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间至少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在2018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间至少连续6个月及以上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5、至少担任过(已交工)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职务(评标时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核实,核实无结果或无法核实或核实不符的将不予认定)。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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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总工 |
1 |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评标时将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查询》中核实,核实无结果或无法核实或核实不符的将不予认定。); 3、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18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间至少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在2018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间至少连续6个月及以上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4、至少担任过(已交工)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职务(评标时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核实,核实无结果或无法核实或核实不符的将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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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室主任 |
1 |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必须在本单位或投标人所提供的自有试验检测资质单位工作(以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提供的自有试验检测资质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18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间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在2018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间至少连续6个月及以上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3、至少担任过(已交工)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试验室主任(或试验室负责人)职务(以“拟委任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表”中填写的经历为准); 4、持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范围要求同时具有材料、公路2个专业,取得道路专业的视为同时具有公路及材料2个专业)或持有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专业范围要求具有道路工程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必须在投标人提供的自有试验检测资质单位进行岗位登记(评标时在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 的“注册人员”中核实,核实无结果或无法核实或核实不符的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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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1 |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18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间至少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在2018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间至少连续6个月及以上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3、至少担任过(已交工)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安全负责人职务(以“拟委任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表”中填写的经历为准); 4、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评标时将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查询》中核实,核实无结果或无法核实或核实不符的将不予认定。)。 |
三、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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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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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 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在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较高的优先; (3)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金额较高的优先; (4)《接收投标文件登记表》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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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 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实质性内容、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一致。 (14)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8)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一致。 (9)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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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证、试验检测机构与投标人为自有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有);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9)投标人的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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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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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满分40分; (2)主要人员,满分25分; (3)技术能力,满分10分; (4)业绩,满分20分; (5)履约信誉,满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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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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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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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1]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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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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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 设计 |
40分 |
对本项目施工管理的总体安排 |
7分 |
对本项目施工管理的总体安排等进行评审,较为合理、可行的得4.2分,完整、科学的得4.2~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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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5分 |
对本项目施工组织机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等进行评审,内容完整的得3分,内容全面并且合理可行的得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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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6分 |
对本项目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与项目实际结合的紧密程度等进行评审,内容完整的得3.6分,内容全面的并且合理可行的得3.6~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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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4分 |
对是否满足总工期和阶段工期要求、工期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工期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2.4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2.4~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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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对质量、安全生产是否满足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3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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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3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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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4分 |
对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2.4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2.4~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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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项目建议 |
4分 |
对本项目及业主的建议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4分,内容全面、符合本项目实际的,得2.4~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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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经理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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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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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因素 |
技术 能力 |
10分 |
技术能力 |
10分 |
本次招标不考核此项内容,投标人均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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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20分 |
近5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
12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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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
在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前提下,近5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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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 信誉 |
5分 |
履约信誉 |
5分 |
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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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还应查询以下网站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1)“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对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信息进行核实; (2)“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核实;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投标人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试验检测机构股东信息(如有)进行核实; (4)“中国建造师网”对投标人提供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等信息进行核实; (5)“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查询平台”对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信息进行核实; (6)“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对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等信息进行核实。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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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1)按本章第
(2)按本章第
(3)按本章第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9评标结果
[1]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2] 如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