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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八宝镇中心卫生院医疗综合大楼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16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祁阳县八宝镇中心卫生院医疗综合大楼工程已由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祁发改基字【2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阳县八宝镇中心卫生院医疗综合大楼工程已由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祁发改基字【201952批准建设,以祁招准字【2019】033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祁阳县八宝镇中心卫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安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祁阳县八宝镇中心卫生院医疗综合大楼工程;

 2.2  建设地点:祁阳县八宝镇

 2.3  规    模:新建一栋5层医疗综合大楼及配套设施建设,总建筑面积约为5380.00㎡,总投资为883.90万元(具体以财政评审为准);

 2.4  工期要求:2019年12月31日之前竣工验收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7  缺陷责任期:12个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9  招标范围:祁阳县八宝镇中心卫生院医疗综合大楼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 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5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为准),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另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3.6 拟任本次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网站下载的2019年3月至2019年8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但要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明细表及养老保险缴纳发票原件(或提供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开具的社保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税付款凭证并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证明原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未提供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或按提供的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且经投标人澄清、纠正仍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

3.7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3.8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1.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5.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提交。

5.4投标人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且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祁阳县八宝镇中心卫生院医疗综合大楼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缴纳帐号详见招标文件规定第二章前附表3.4.1条。

5.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6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保证金到帐情况为准。

5.7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人首次登陆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方式。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  9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46-3219318。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祁阳县八宝镇中心卫生院

 :祁阳县八宝镇宝街

联 系 人: 匡先生

电 话:1397348572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安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313527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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