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k2'>1 ink2'>、招标条件 ink2'>
2 ink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ink2'>
2.3
清淤总长度
2.4
招标控制价总价为
注:已按广州市黄埔区办公室“办文〔
2.5
(
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的 15 天内提供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在合同签订后
2.6
具体内容包括:
2.7
2.8
(
(
3 ink2'>、投标人资格要求 ink2'>
3.1
3.2
(
(2)勘察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
3.3
(
(
(
3.4
3.5
(
(
(
(
(
(
(
3.6
3.7
3.8
4 ink2'>、关于投资控制
4.1
4.2
4.3
设计收费调整系数包含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设计收费调整系数暂定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专业调整系数 | 复杂调整系数 | 附加调整系数 |
1 | 下沙涌综合工程 | 0.8 | 1.0 | 0.85 |
4.4
4.5
5 ink2'>、本次招标前期服务机构
5.1
6 ink2'>、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办法
6.1
7 ink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ink2'> 日至2019 年 9 月 9 日ink2'>ink2'>ink2'>ink2'>ink2'>ink2'>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得少于20 天。 ink2'> ink2'>8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8.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始时间:2019年9月9 日9时 30分。
8.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9月9 日10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3 开标室(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
8.3 开标时间:2019 年 9 月10 日9 时3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2 开标室。
8.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注:(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2 )投标担保1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9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非电子化)。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意见为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如果各媒体发布的公告内容不一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11 、其他
1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投诉处理的原则为:
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11.2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为不属实的恶意投诉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11.3 关于诚信评价监督管理
根据《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穗水规划〔2014 〕10号)及《广州市水务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穗水规划〔2015 〕14号)等有关规定,招标人对不充分履约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企业,按诚信评价标准对其作出处罚,且该评价结果由招标人直接录入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并运用于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
11.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33 号,联系电话:020-82481060。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33号
联 系 人:程工
电 话:020-82481060
招标代理机构: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沾益直街19号中水珠江设计大厦808
联 系 人:苏工
电 话:020-87117946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下沙涌综合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建设管理单位、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牵头方):(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若有):(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若有):(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
(甲方/联合体牵头方) 、(乙方/联合体成员1) 、(丙方/联合体成员2) 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1. 为联合体牵头方, 、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table-layout-alt:fixed;border:none; mso-border-alt:solid windowtext .5pt;mso-padding-alt:0pt 5.4pt 0pt 5.4pt; mso-border-insideh:.5pt solid windowtext;mso-border-insidev:.5pt solid windowtext'> 联合体投标人
承担的工作内容
具备的资质
联合体牵头方
工程项目的整体执行、施工、验收和保修等工作,承担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方1
联合体成员方2
(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招标人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相关事宜,联合体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方面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该协议书送交招标人。
4.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 份。
甲方名称: (盖章) 乙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成员可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填写,并可根据联合体成员家数对本协议书相应内容进行删减或扩展。
2、本联合体协议应由联合体各方在规定位置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8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9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11 、其他
12、联系方式
招 标
地
联
电
招标代理机构: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地
联
电
附件一:
声明企业(牵头方):(企业公章
(成员方,若有):(企业公章
(成员方,若有):(企业公章
联合体协议书
1.为联合体牵头方 , 、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联合体投标人 | 承担的工作内容 | 具备的资质 |
联合体牵头方 | 工程项目的整体执行、施工、验收和保修等工作,承担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 |
|
联合体成员方1 |
|
|
联合体成员方2 |
|
|
(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招标人联系。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方面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该协议书送交招标人。
4.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份。
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年
注:1、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成员可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填写,并可根据联合体成员家数对本协议书相应内容进行删减或扩展。